为进一步方便伤残军人就医,加强服务管理工作,5月1日起奉化市纳入伤残军人医疗统筹管理的人员实施宁波大市内异地就医结算"一卡通"。伤残军人在申领社保卡后,持卡可在宁波大市内各定点医疗机构按有关规定直接刷卡就医结算,也可凭定点医疗机构的外配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伤残军人医疗费的支付范围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其中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材料按照甲乙分类支付,乙类医疗服务项目、乙类医用材料的自付比例与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一致,其他医疗费不设个人自付、个人自负和个人承担,全部由医疗统筹基金承担。因病需办理转外就医、异地居住、家庭病床、院外检查及其他手续的,就医管理办法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但转外就医不设个人自付比例。
目前,奉化市医保中心正会同市社保卡中心研究确定伤残军人社保卡申领具体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