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市民对于社会保障卡用途的认识多停留在刷卡住院、买药上。但从现在起,红河州城镇职工也可以使用社会保障卡来购买商业保险产品了。
从8月1日开始,红河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在1000元以上,就可以用于本人或其直系亲属购买商业重大疾病保险。据了解,针对此行政策,太平洋人寿红河中心支公司首家“试水”重大疾病保险产品。
医保个人账户消费渠道少
据红河州医保中心负责人介绍,根据相关规定,此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的个人账户资金只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的医疗费用、定点药店购药的费用和住院、家庭病床等医疗费用中需个人支付的部分,由于医保个人账户不能取现,而且利息非常少,造成大量沉淀资金不能得到有效利用。
为了满足参保人员多样化的健康需求,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鼓励个人参加商业重大疾病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同时兼顾拓展个人账户资金使用功能,提高使用效率,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允许参保职工按照个人自愿原则,使用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重大疾病保险。
余额1000元以上的部分能买保险
通知规定医保卡持卡人个人账户累计结余超过1000元以上部分,可自愿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
据悉,红河州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卡医保个人账户刷卡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的信息系统已于7月16日正式投入使用,持卡人都可以通过社会保障卡刷卡缴费。
目前可购买的商业保险产品为太平洋寿险的《吉瑞安康两全保险》《附加吉瑞安康重大疾病保险》和《宝宝安康两全保险》《附加宝宝安康重大疾病保险》。这些保险产品为未成年人提供31种重大疾病保险保障,分期缴费每年1800元;为成年人提供36种重大疾病保险保障,每份分期缴费每年每份500元。投保人可投保一份或多份,在发生保险责任时,给付保险金,同时满期返还投保人所交保费的110%,保证了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保值增值。
商业保险是基本医保补充
目前,红河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已突破80万,但城镇职工基本医保住院费用往往满足不了参保人员的实际费用支出需求,对重大疾病的保障程度确实不足以解决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而且由于重大疾病治疗过程中往往需要大量使用非医保药品以及诊疗项目,参保人需要实际负担的医疗费仍比较重,这就需要商业保险来进行补充。
现在,有些参保人员面对医保卡里的高额余额,认为放着也取不出来,就非法套现或者用来购买日用品。业内人士解释说,医保卡套现貌似是自己使用自己的钱没有什么不当,其实破坏了医保的社会职能,损害了社保统筹的利益。
以后,相关部门还将继续扩展个人账户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