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武汉市、长沙市、南昌市、合肥市4个省会城市职工医疗保险结算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参保人员可持参保地本人社保卡,在其他3个城市的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享受即时结算服务。
今年4月,国务院同意 《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这一规划,长江中游城市群———武汉、合肥、南昌、长沙4个省会城市,签订了职工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合作协议。
据悉,4个城市共遴选出21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结算系统平台实现了互联互通。参保人员持参保地社保卡和居民身份证,在其他3个城市的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即可享受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服务。参保者异地就医,医保待遇标准以参保地为准。例如,武汉市的参保人员在其他3个城市享受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务时,医保待遇按照武汉市医保政策规定执行,报销起付线、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以及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等,都按武汉市政策规定执行。
据武汉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有以下几种情形的参保人员可享受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务:一是医保关系安置地(长驻地)在其他3个城市的参保人员。如有些退休的参保人员,之前在武汉参保,退休后搬到外地的儿女家,居住地不在武汉。这样的参保人员,如果医保关系的安置地在合肥、南昌、长沙3个城市,可以享受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务。
二是需从武汉转院到长沙、南昌、合肥3个城市治疗的武汉市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如参保人员在本市3级甲等医院难以确诊,或者诊断已明确但无治疗手段,可申请转往异地住院诊治。
三是因公出差、探亲,或者在法定假期间突发疾病,需临时在其他3个城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紧急抢救,并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
四是在武汉参加职工医保,到其他3个城市就业的人员,需在3个城市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 长沙、南昌、合肥3个城市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也可在武汉市享受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务。
医保关系安置地在其他3个城市的武汉参保人员,携带本人社保卡、居民身份证,以及武汉市异地安置(长驻外地)人员异地就医登记表,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核准手续。需从武汉市到其他3个城市就医的参保人员,由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向武汉市医保中心进行网上申报,医保中心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复。
另外,突发疾病需临时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者在其他3个城市就业的参保人员,需到就诊的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备案,由该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办向武汉市医保中心,以及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据悉,4个城市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方式很简单,武汉市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到长沙、南昌、合肥3个城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只需出示本人社保卡、 居民身份证,就可以直接刷卡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