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行网站信息显示,1月5日,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被央行注销了其互联网支付许可,停止黑龙江、吉林、宁夏、深圳、厦门等12个省(区、市)的银行卡收单业务。
中汇支付前身天津中汇富科技有限公司于2013年1月6日获得央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互联网支付、银行卡收单,天津中汇富科技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21日变更为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有效期至2018年1月5日;2016年1月7日,央行网站更新其信息显示,中汇支付于1月5日再获发证,不过已被注销互联网支付许可,仅剩银行卡收单业务,且不包括上述停止的12省市。
据记者引用来自高层的消息报道称,中汇支付此次被央行注销互联网支付许可,停止12个省的银行卡收单业务,主要是“因为严重违规造成了重大损失,同时中汇支付也是受害者,被犯罪分子攻击了系统,造成了大量的关键数据泄漏。”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中汇支付已经服务于航空票务、电子商务、教育外贸等行业客户数千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