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获悉,深圳市2月26日正式启动汽车电子标识应用工作,将率先在重点车辆上开展示范应用,计划于4月30日前分批完成20万辆车的安装工作。
据深圳市交警局科技处科研所朱鸣介绍,汽车电子标识为银行卡大小,一面印有卡号和二维码,类似公民二代身份证,是车辆号牌等身份信息的电子化。电子标识与现有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结合使用,可有效解决车辆真实身份识别问题,识别准确率近乎100%,可从源头上杜绝假牌、套牌、无牌等涉牌涉证违法行为。
据介绍,卡片无供电装置,识别距离约20米,超出该距离,即无法被感应识别,因此本身不具备主动发送信号的能力,无实时定位功能,不会暴露车辆位置信息。汽车电子标识内写入的信息仅为车辆基本属性信息如车牌号码、车辆类型、车身颜色等,但不写入车主个人信息。
深圳交警局表示,汽车电子标识采用国密算法对存储的信息进行加密,配套识读设备需经双向认证后方可识读,未经授权的识读设备无法感应和识读电子标识中的信息。因此,不必担心汽车电子标识信息被非法识读和篡改。
此外,类似视频监控信息的管理,涉及汽车电子标识信息的相关查询、调用等事项,非因法定事由,非经审批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查阅。所有信息保留在公安机关系统内部,并按照国家信息保密制度,严格管理信息的使用,因此,不会出现信息泄露问题。
深圳市交警局局长徐炜表示,此次将率先在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建设施工单位散装物料车、校车、教练车、客运车辆以及需要办理道路通行证的车辆上开展示范应用,计划于4月30日前分批完成20万辆车辆的免费安装工作。
徐炜还表示,汽车电子标识安装范围和规模扩大后,将建立汽车电子标识身份认证机制,集合保险、年审、环保等多种信息,为市民提供“一站式”服务。还可以集成小区进出门禁、不停车收费、路况及停车位信息定向推送等智能化应用,实现小额支付,便利便捷城市出行。
深圳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加,涉车出行及涉车应用需求日益增大,现有基于视频图像的号牌识别技术已不能满足城市智能化交通信息采集需要。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44条规定,深圳市交警局正式启动汽车电子标识应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