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记者获悉,住房城乡建设部在陕西省开展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按照要求,近日,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了《陕西省建筑业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拟从2016年到2018年,利用3年时间,在西安市、安康市和陕西省建工集团、西安市建工集团开展试点,将在技能培训、鉴定考核、工资支付、养老保险、住房保障等方面有重大改革。
形成新型建筑业劳务用工六项制度
按照推进新型城镇化以人为本的要求,将深化建筑业劳务用工制度改革,建立惠及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劳保统筹制度,切实解决涉及建筑业劳务用工的技能培训、鉴定考核、工资支付、养老保险、住房保障等问题。改革建筑业劳务用工管理方式和机制,弱化、逐步取消劳务资质,发展专业性强的小微技能企业,利用互联网+新型建筑用工管理模式,建立“建筑务工信息网”。
破除当前建筑业劳务用工管理制度的束缚阻碍,探索形成新的建筑业劳务用工制度。通过改革试点,探索形成新型建筑业劳务用工工作的新体制。包括:1、从业人员培训制度。所有建筑工人均需经过培训,且取得相应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技能岗位从业人员应取得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或上岗证书。将持有证书的人员信息录入建筑业劳务用工信息库;2、实名管理制度。用工企业必须与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工地实行实名制管理;3、工资支付制度。总包企业(独立承包的专业企业)建立专用账户,根据建筑工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表,通过银行按月支付劳务人员工资。4、改革劳保统筹管理。建立覆盖全体从业人员的劳保统筹制度;5、弱化劳务企业资质。发展小微建筑专业技能企业;6、信用评价制度。建立建筑劳务用工企业及建筑工人信用等级评价发布制度。
建筑工每月工资直接转入实名制“一卡通”
施工企业与建筑工人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全面建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实行“一卡通”,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工人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劳保统筹结算信息,实现电子信息化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加强对分包企业建筑用工和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在工程项目部配备用工管理员,建立建筑工人进出场刷卡登记制度和考勤计量、工资、劳保统筹等电子台账,实时掌握施工现场用工及其工资支付情况。
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建筑工人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包括承包施工总承包企业发包工程的专业企业)对所招用建筑工人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实行包括建筑工人工资、劳保统筹在内的劳务费委托银行直接代发的办法。用工企业负责为招用的建筑工人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一卡通”,按月考核建筑工人工作量、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建筑工人确认后传至施工总承包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劳保统筹划入建筑工人个人工资账户。
专业小微技能企业不再需要劳务资质
试点期间,除出省作业需要外,不再审批新办劳务资质,原有劳务资质不再延期。引导建筑企业拥有自有技术工人,鼓励有一定技术特长和管理能力的班组长组建小微专业技能企业,在工商部门申请工商营业执照。专业小微技能企业不需要劳务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直接和总包及专业分包企业签订建筑用工合同。发挥试点企业的引领作用,推动上下游企业分工协作发展。鼓励试点公司建立为建筑施工专业化班组和微型企业服务的公司,按照市场化规则向其提供诸如法律、财务、税务、人员管理等方面的有偿服务,以减少小微技能企业运行管理成本,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