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记者从唐山市人社局获悉,截至7月底,唐山市社保卡已累计制卡505万张,发卡470万张,服务网点已经实现县(市、区)全覆盖。
据了解,市民可通过各服务网点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注销、补卡、挂失、解挂、重置密码等业务。获取服务密码、密码修改、卡挂失、查询制卡进度等业务,可通过短信发送“BZ”至“10639006”,并按照帮助说明自助办理。用卡常识、服务网点等信息可登录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ts.lss.gov.cn)“社会保障卡”栏目查询了解。
社会保障卡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面向公众发行,主要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同时具有银行借记卡功能的复合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权益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是法定的身份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国家人社部规划目标,到2017年底,实现社保卡可跨地区、跨业务直接办理个人的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开放向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的集成应用,基本实现全国社会保障“一卡通”。按照省、市部署,到“十三五”末唐山市将实现社会保障卡常住人口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