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政府获悉,全国第一部涉及智慧城市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银川市智慧城市促进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银川将成为第一个以立法推动智慧城市建设标准体系的城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批准后的《条例》共七章四十四条,包括总则、发展规划、信息基础设施共享、信息采集共享、应用推广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基本符合银川市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的实际。条例出台后将成为调整银川市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利益关系、规范行为的准则和依据。
智慧城市是一个多应用领域、多层次、结构庞大而复杂的系统,需要对不同领域、不同系统、不同类型的海量数据进行采集、存储、处理、整合、挖掘和交换。当前“银川模式”正引领智慧城市发展的方向,“银川模式”不仅在国内成为焦点,在全球也已成为“智慧城市真正落地”的标杆。以商业模式、管理模式、技术架构、专职监管和地方立法保障为五大特征的“银川模式”,解决了智慧城市建设中投资难、运维难、共享难、顶层设计、无法可依等问题。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工委书记、局长马杰告诉记者,近年来,银川市委、市政府紧跟时代步伐,主动适应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与中兴通讯强强合作,打造出具有全国特色的智慧城市银川模式,但随着全国大数据云计算产业快速发展以及我市智慧城市建设逐步完善,也显现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难、数据共享难、数据管理难等诸多问题,因此以法律手段做保障是依法推进智慧经济发展、建设智慧城市向规范化、科学化、可持续化迈进是不可逾越的一个阶段,也是打造智慧城市3.0版重要一步。
据悉,此项《条例》属于创制性立法,所谓创制性立法就是国家尚未制定法律而通过授权由国务院或者有地方立法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较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授权范围制定法规,进行先试,既解决国家或当地急需解决的问题,又为国家制定法律提供经验的一种立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