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社保局认真贯彻落实部、省、市相关文件规定,从2016年1月起,与市人社局信息中心、发卡银行、乡镇(街道)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等相关部门及参保单位联动联办,采取多项举措全力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
一、完善业务规程,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明确措施,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有序推进。采取先易后难,先退休后在职,先单位后个体,先新增后既往,先职保后居保的“五先五后”原则逐步推行社保卡应用。
二、加强宣传和引导,引导群众主动用卡,确保放心用卡、便捷用卡。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原则上由服务对象自愿选择发卡银行办理社会保障卡。在一年一度的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及开展退休人员节日慰问、文娱活动时加大宣传引导,积极引导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待遇领取人员和缴费代扣人员使用社保卡。
三、提高便民措施,完善用卡相关办法。在推广应用中,创新应用,以信息系统为支撑,以街道(乡镇)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平台为基础,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优化服务,对养老待遇领取人员中的特殊群体,根据需要尽可能采取预约后和发卡银行等相关部门联动联办(配置移动可视机这种技术设备),通过上门服务、委托代办等不同的办卡服务方式来满足他们的办卡需求,寓办理于服务之中,托宽服务领域,履行告知义务,使服务对象主动配合工作开展,积极推进“卡”在本地应用工作。
四、建立即时发卡机制,推行本地现场办卡取件制度。人社信息化综合管理部门、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在各县(市、区)均分别配置了制卡设备,开通联网制卡网点,像对高龄、残疾、重病等行动不便、居住偏远以及确因急需用卡的办卡对象,可委托近亲属,持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受托人的身份证到办卡机构办理;受托人办理委托时应在办卡机构签订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承诺书(电话咨询),保证办卡人立等可取。
五、结合年度资格认证,促进待遇领取人员应用社保卡。要求待遇领取人员需先办“卡”完或启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养老待遇后,再办理认证;确因特殊原因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经申请可暂凭二代身份证办理本年度认证。符合川人社办发〔2014〕273号规定的特殊退休人员可按川人社办发〔2015〕124号要求在2017年末,须通过社会保障卡领取养老待遇,再办理定期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各县(市、区)社保局在办理认证时,须将持社会保障卡的退休人员原养老金发放账号更改为社会保障卡个人金融账号。
截至6月底,该市有13万余人使用社会保障卡领取待遇和代扣代缴保险费,其中使用社会保障卡领取待遇人员达12.2万余人,占全市离退休人员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