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获悉,近日,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关于推进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在婴幼儿配方乳粉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推进建立食品追溯体系建设,明确到2020年,全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乳制品、白酒、食品添加剂、食用植物油等六大类重点食品生产企业通过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现生产全过程信息可记录、可追溯、可查询、质量安全可管控、产品可召回,保障食品安全。
《方案》规定了2016年至2020年六大类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完成追溯体系建设的时限要求及年度目标,2016年底前全省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白酒生产企业完成追溯体系完善任务;2017年底前规模以上特殊膳食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植物油等重点企业完成追溯体系建设;2018年底前全省特殊膳食食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完成追溯体系建设;2020年底前全省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完成追溯体系建设。
根据《方案》要求,追溯体系建设过程按照先大型后一般的原则,从大型和规模以上企业入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规范食品安全追溯信息记录,以原料验收、生产过程、产品检验、产品销售、人员设备等关键信息为追溯重点。坚持以企业为主、政府引导,督促食品生产者履行食品安全追溯义务。鼓励和推进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与公共网络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公众通过公共网络平台可查询食品生产企业原材料采购信息、生产过程管理信息、出厂检验信息等,提振消费信心。
江西省局将重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追溯体系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推进,一是强化领导,要求各地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和进度要求,出台针对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开展演练;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追溯管理制度,明确追溯目标、措施和责任人员,并定期实施审核,评价追溯体系的有效性;三是完善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六大类重点企业食品追溯体系建设规范,按照规范建立追溯体系,并加强对采集数据的储存管理;四是加强引导,将食品生产企业追溯体系建设情况作为落实主体责任内容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强化对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对追溯体系建设、质量管控完善的企业,降低风险级别,减少监管频次,对未开展的企业提高监管频次,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