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从武汉市人社局获悉,该市近日出台了《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切实保障职工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以及接受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意见》中要求落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源头监管机制,依法惩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实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一卡通”,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报酬。重点解决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问题。强调要提高农民工群体的劳动合同签订率。
此外,鼓励企业按照“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正常劳动条件下、90%以上职工能够完成”的原则,制定劳动定额标准。完善并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女职工产假、全国年节及纪念日假期等规定。督促企业落实延长工作时间的协商程序,并依法足额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按规定落实困难企业培训补贴等政策。企业应依法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其中用于教育培训生产一线职工的比例不低于60%。
《意见》还提出完善全面实行劳动合同、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健全劳动保障监察等九大制度建设,严肃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使用童工、强迫劳动和骗取社会保险等严重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