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今年年中发布了《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从2017年1月1日起,取消信用卡滞纳金,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
也就是说,从明年1月1日起,信用卡滞纳金就取消了,不过这并不等于信用卡逾期不用罚钱,只是滞纳金改成违约金了,至于违约金怎么收、收多少,都由银行和办卡的人通过协议来规定。
距离新规则实施仅剩30多天的时间,各家银行也纷纷出台了信用卡新规则后的调整公告,从明年起将以违约金替代滞纳金,大部分银行都按照最低还款额未还清部分的5%收取违约费,与此前滞纳金收费标准大体一致。
虽然调整后的违约金收取标准与此前滞纳金收费标准大体一致,但多家银行设置了最低、最高收取费用的限额,限额规定则各家有所不同。违约金与滞纳金的计费方式也并不相同。
据媒体统计,农行设置的最低额度为1元,其次为建设银行的5元,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北京银行、交通银行等最低均为10元,中信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单币卡、双币卡)、兴业银行为20元。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邮储银行等均未设置最低标准。
设置透支收费最高额度的有工商银行和华夏银行。其中,工商银行为500元人民币或500港元或500澳门元或100美元或100欧元,华夏银行为2000元人民币或250美元。
值得注意的是,今后违约金等产生的费用将一次性收取、不再计息。以往实行滞纳金收费标准时,一旦发生逾期,持卡人需要承担高昂的逾期费用,且计费方式一般是按月复利,即使迟还几天信用卡,利息也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欠款越来越多。
不过专家分析认为,调整可以减少持卡人逾期的费用负担,但信用卡逾期信用记录的评判标准没有变,建议大家还是应该按时还信用卡,避免产生欠款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一直被大家所诟病的滞纳金将改为“可商量”的违约金,持卡人的话语权增大了。但是大家要注意,持卡人没能在到期还款日前全额还款,支付透支利息还是躲不掉的。
按照通知,对信用卡透支利率实行上限和下限管理,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信用卡透支的计结息方式,以及对信用卡溢缴款是否计付利息及其利率标准,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
也就是说,虽然透支利率最低可以在日利率万分之五的基础上打7折,最低折合年利率约为12.7%,但这一利率还是一年内贷款基准利率4.35%的近3倍。
对于信用卡持卡人来说,免息还款期、最低还款额待遇是两大核心服务。根据现行的规定,信用卡免息还款期最长为60天、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当月透支余额的10%。新规放开上述限制,具体操作方法由发卡行自主决定。
目前,各家银行信用卡免息期多为30天左右,并未用足60天,而分期还款的期限选择较丰富,如常见的3、6、9、12、18、24期,并支持全额或部分提前还款。
不同银行的免息期长短原本就不一样,之后更完全由发卡机构自己做主,大家在申卡时可以将免息期长短作为重要参考指标。
关于信用卡的现金提取、现金转账和现金充值业务,大家在办卡前,一定要了解现金提取额度、现金转账额度及手续费标准。
现金提取:是指持卡人通过柜面和自动柜员机(ATM)等自助机具,以现钞形式获得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的资金;
现金转账:是指持卡人将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的资金划转到本人银行结算账户;
现金充值:是指持卡人将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的资金划转到本人在非银行支付机构开立的支付账户,如支付宝账户、微信钱包等。
针对现金提取,新规将通过ATM取现的每卡每日累计限额由2000元提高至1万元,如果持卡人通过柜面办理现金提取,每卡每日限额由发卡机构与持卡人协议约定,不再作统一限定。
此举可以满足持卡人临时或紧急使用现金的需求,当借记卡余额不足时,持卡人又多了一种选择。
信用卡超限费是指持卡人在一个账单周期内,累计使用的信用额度在账单日当天超过该卡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时,持卡人须对超额部分按一定比例缴纳超限费。
比如您有信用额度为一万元的信用卡,那么可能您的信用卡最多可以直接刷卡消费一万一千元,对于超出信用额度的一千元,银行可以收取一定比例的超限费。
但是新规明确规定,发卡机构向持卡人提供超过授信额度用卡服务的,不得收取超限费。以后这部分超限费可以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