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记者从山西省政府获悉,《山西省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出台,食用农产品方面,山西省将全面实施家畜标识佩戴,实现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追溯管理。此外,2020年之前,山西省还将围绕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有重大影响的产品,统筹规划山西省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方面,将全面实施家畜标识佩戴,逐年提高活禽标识佩戴率,开展畜禽产品追溯试点。同时,山西省还将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与可追溯示范建设。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推动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相衔接,实现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追溯管理。
食品追溯体系建设方面,山西省将以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白酒、肉制品等为试点品种,选取试点市、县和生产企业,采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建立食品生产安全追溯体系。推动落实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制度,实现进口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备案。督促备案食品进口商依法建立进口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召回制度,实现进口食品全程可追溯,防范进口食品质量安全风险。以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信息系统为依托,核查进口商备案及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落实情况。此外,山西省还将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农业生产资料追溯体系建设、特种设备追溯体系建设、危险品追溯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