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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眼”号牌识别标准新变化:无牌车也将纳入识别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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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3-15 09:20:57
车辆品牌标志是对嫌疑车辆缉查布控的重要辅助信息,针对当前车辆品牌标志存在“多个车标对应一个名称”、“同一车标对应多个名称”等状况,新标准在附录中给出了常见的车辆品牌标志作为重要参照,切实增强车辆品牌标志识别的实用性和平台间的通用性。新标准增加了对遮挡污损号牌、车辆破损、驾驶人未系安全带等特征的识别要求,有利于进一步提高通行机动车特征智能化研判水平。

  进一步提高了机动车号牌识别技术要求

    1、提高号牌识别时间要求

  目前,全国各地视频监控系统每天产生海量数据,为及时处理数据,系统需要具备更快识别处理速度。为此,新标准同步提高了单个号牌识别时间要求,要求不超过40ms。

  2、提高号牌识别准确率要求

  为完善交通安全立体防控体系,切实提升快速处置与精准服务能力,对号牌识别准确率尤其是号牌号码识别准确率提出了更高要求。在2009版标准基础上日间、夜间识别准确率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和10个百分点。同时,无牌车也纳入识别范围,此后未悬挂号牌车辆也将无所遁形。

  3、增设号牌识别可信度要求

  号牌识别也要讲究信誉度,又称“号牌识别可信度”。有了这个识别可信度值,公安部交通管理科研所研发推广的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就能知道识别结果可信程度,从而大大提高对识别结果的容错与分析能力。

  4、增设扩展接口要求

  目前汽车电子标识已在深圳、无锡试点示范应用,两地已有数万辆机动车安装汽车电子标识,京津冀汽车电子标识先行先试工作也已正式启动。为提高汽车电子标识与当前视频监控系统的兼容性,新标准前瞻性地增加了软件扩展接口的技术要求,为下阶段汽车电子标识的融合应用提供扩展接口。

  增设了车辆品牌标志等机动车图像特征识别技术要求

    1、增设车辆品牌标志识别要求

  车辆品牌标志是对嫌疑车辆缉查布控的重要辅助信息,针对当前车辆品牌标志存在“多个车标对应一个名称”、“同一车标对应多个名称”等状况,新标准在附录中给出了常见的车辆品牌标志作为重要参照,切实增强车辆品牌标志识别的实用性和平台间的通用性。

  2、增设车身颜色识别要求

  车身颜色是对嫌疑车辆缉查布控的另一个重要辅助信息,颜色种类主要参考《道路交通管理信息代码第4部分:机动车车辆类型代码》(GA/T 16.4)对车身颜色的分类。

  3、增设车型识别要求

  车型在车辆管理中应用较多,是重要的车辆特征之一。新标准对车型和车辆子类型提出较高的识别准确率要求,分别不低于90%和80%。车型种类主要参考GA 802分类标准。

  4、增设其他识别要求

  新标准增加了对遮挡污损号牌、车辆破损、驾驶人未系安全带等特征的识别要求,有利于进一步提高通行机动车特征智能化研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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