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全省停用医保卡的通知》要求,从4月1日起,我市医保全面停用旧医保卡刷卡结算业务功能,医保参保人员今后需使用全省统一发放的社会保障卡进行医保就医、购药刷卡结算业务。
据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新社保卡具备原有医保卡的各项医保结算功能,参保人员使用社保卡在全市联网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结算过一次后,就可即时启用社保卡医保功能,旧医保卡自动作废,卡内个人账户资金将自动结转到本人社保卡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在居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持社保卡进行门诊统筹、住院网上即时结算。
需要注意的是,初次使用社会保障卡时需修改医保功能密码。持卡人可在全市的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修改密码。社保卡金融功能密码在发卡银行启用金融功能时自行设定。
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提醒,暂未领取社保卡的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请及时到参保地人社局信息中心查询、办理社保卡申领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