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7日,广东深圳,深圳福田区新洲路与莲花路交界处15日上线一套“智能行人闯红灯取证系统”。行人闯红灯能被抓拍,并被识别出身份。
对闯红灯者进行人脸识别,并且在大屏幕实时曝光,这种行为不仅是对闯红灯者的一种惩罚,也可以起到震慑效果,倒逼公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但是一些人总是习惯性地质疑这种公开曝光行为涉嫌侵犯个人隐私,殊不知,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执法面前,没有绝对的个人隐私。要确保个人隐私安全,其基本前提是遵守法规,这样就不会担心信息安全。
采取人脸识别的方式抓拍交通违法行为,对违法者进行实时曝光,这种行为,很容易让人想到公民的个人隐私,没错,这种将违法者的身份和头像等信息公布在大街上的行为,的确可能侵犯到公众的个人隐私,但是这是在公众违法之后才出现的结果,也就是说,行人闯红灯的行为在前,人脸识别和曝光在后,曝光行为是在违法行为之后才产生的,是违法行为导致的结果,因此,要想保护个人隐私,不被当众曝光,行人首先要做到遵守法规,不闯红灯,自然不会被曝光,因此,行人因为闯红灯而被曝光,不能怪罪这种管理和惩罚手段,应该反思自己的违法违规行为,这才是正确的方式,也是最重要的。
中国式过马路一直是公众十分关心的话题,不仅危害着公共交通安全,也将自己的生命置于危险中,长期以来,这种集体扎堆过闯红灯的行为,都是很多地方交通安全整治的一大难点,由于这种行为存在着取证难等因素,导致一些人屡试不爽,频频走出违法行为,如今,深圳交警部门上线“智能行人闯红灯取证系统”对闯红灯行为进行实时抓拍和曝光,这种执法方式不仅是对公众的一种震慑,也是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的有效手段,可以对闯红灯行为起到震慑和遏制效果,这是正常的执法行为,是对交通安全的维护,与侵犯个人隐私没有丝毫关系。
其实,很多时候,没有绝度的隐私保护,尤其对于这种执法行为来说,在法律面前,势必是要牺牲所谓的个人隐私权的,生命安全和个人隐私哪个重要,想必每个人都有一个理性的认识。保护个人隐私不是执法的拦路虎,也不是违法的挡箭牌。退一步说,只要这些资料没有外泄,没有用于一些不法途径,没有给违规者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就是对隐私最大的保护。
因此,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和保护个人隐私并不矛盾,也不抵触,甚至没有任何关系,治理交通违法,别拿个人隐私说事,因为,这本身就是两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