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哈市城市通智能卡有限责任公司获悉,今天起,市民通过“哈尔滨城市通APP”客户端或“哈尔滨城市通”微信公众号就可申领哈尔滨城市通IC卡电子发票,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完相关信息后,电子发票会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中。同时,在客服窗口仍可开具纸质发票。
据介绍,此次市城市通智能卡公司线上服务平台系统再次升级改造,成为我省公共事业民生服务领域首家开通电子发票业务的企业。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用途和使用规定与纸质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一样,由税务局统一发放,可用于报销或维权。
根据相关规定,开具发票应在办理业务后的30日之内。电子发票的开票日期等同网上申请时间,如需要当日的电子发票请务必在消费当日申请。电子发票一经开出,不能退换。下一步,市城市通智能卡公司将开展集“城市通IC卡、金融卡、手机虚拟卡、二维码等多种电子支付形式为一体”的融合支付设备开发与测试。力争年底前,完成全市公交、地铁、轮渡的车载刷卡设备改造更新,届时市民可享受到“融合支付”带来的方便与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