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支付打击了一年多的POS机行业如今终于要舒缓一下了!从2014年初被监管叫停,到支付宝、微信们随后悄然重启,再到传统金融机构纷纷加入战局,你已经习以为常的扫码支付,在经过自由发展后,正式结束“裸奔”,迎来有法可依的监管时代。
昨日,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银发〔2017〕296号),配套印发《条码支付安全技术规范(试行)》和《条码支付受理终端技术规范(试行)》(银办发〔2017〕242号发布),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
条码支付业务包括了付款扫码和收款扫码,也就是说,无论是你扫商家的条码,还是商家扫你手机上生成的二维码,都属于本次央行监管的条码支付业务范畴。
与已经实施的网络支付新规一样,在扫码支付的限额上,央行这次总共划定了4个档次:500元、1000元、5000元、还有不限额,划分的依据则是风险防范能力。
在谈及条码支付的业务规范是否会制约支付创新时,央行在答记者问中强调,不能单纯追求无底线的创新,更不能采取“烧钱”“补贴”等不当竞争手段抢占市场份额。据了解,早在去年8月,央行就已经指导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制定二维码支付业务规范,并向会员机构征求意见。
扫码支付也限额:静态条码支付最高500元
每天扫码支付能花出去多少钱,取决于银行或支付机构对你风险防范能力的划分。
使用动态条码进行支付的,风险防范能力分级见下表。
网络支付业务许可成为必要条件
除了限额外,央行还条码支付的业务规范上设置了门槛。
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条码支付业务涉及跨行交易时,必须通过人民银行清算系统或者合法清算机构处理,支付机构还应符合相应的业务资质要求。
具体来说,支付机构向客户提供基于条码的付款服务时,应取得网络支付业务许可;支付机构为实体特约商户和网络特约商户提供条码支付收单服务的,应当分别取得银行卡收单业务许可和网络支付业务许可。
同时,央行重申了条码支付的清算管理要求。
其中,针对部分支付机构与多家银行或支付机构直连进行商户拓展,进一步强化了支付机构与银行多头直连的现象,明确要求银行、支付机构开展条码支付业务涉及跨行交易时,应当通过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系统或者具备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处理。
而按照央行此前下发的通知,自2018年6月30日起,支付机构受理的涉及银行账户的网络支付业务全部通过网联平台处理。
央行:不得通过“烧钱”“补贴”等抢占市场
在谈及条码支付的业务规范要求是否会制约支付创新发展时,央行在答记者问中强调,不能单纯追求无底线的创新,更不能采取“烧钱”“补贴”等不当竞争手段抢占市场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