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经信中小〔2017〕113号)、《关于开展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闽经信中小〔2017〕128号)及《关于2017年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闽经信中小〔2017〕176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自愿申报、设区市审核推荐、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审核并公示后,认定厦门英诺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224家企业为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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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成功认定是对厦门英诺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专业化、特色化的认可;是对走精细化和新颖化路线的鼓励。
英诺尔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坚持“专精特新”发展思路,不断优化结构和转型成长,持续提高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市场拓展能力,努力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