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消费级无人机、智能服务机器人等产业,引导省内三甲医院提供门诊线上服务;省内医保卡社保卡余额可以网上查询,加快实现网络资费合理下降,加大对窃取、贩卖个人信息等行为的处罚。
省政府近日发布《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信息消费规模预计达到1200亿元。网络提速降费取得明显成效。
引导消费级无人机、智能服务机器人等产业
辽宁将推广数字家庭产品。重点推进国家(大连)视听产业园建设,完善上下游产业链,支持企业研制智能电视、智能音响、智能安防、智能环保、智能健康等新型数字家庭终端产品。引导消费级无人机、智能服务机器人等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推进数字多媒体终端及配套产品发展。支持大连市建设国家级数字家庭应用示范基地,着力推动数字家庭产品的应用示范,积极培育智能家居“产品+服务”模式,构建基于信息消费的数字娱乐、数字教育、数字健康等数字家庭运营平台,实现智能生活和智慧家庭。加强人工智能核心技术及平台开发,推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鼓励各地区采用多种方式促进信息终端普及。
在拓展新兴应用电子产品方面,《实施意见》指出,大力发展基于第四代移动通信(4G)及以上技术的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产品,开发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类智能可穿戴产品,推介适合农村及偏远地区的移动智能产品。重点推进小型纸币清分机和自动柜员机等金融电子产品、电池管理系统和车载通信等汽车电子产品、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CT)和彩超等医疗电子产品等。
引导省内三甲医院提供门诊线上服务
我省鼓励学校、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面向继续教育开发在线教育资源。运用互联网促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推进网上学习培训。支持大型开放式网络课程、在线辅导等线上线下融合的学习新模式。
进一步完善辽宁12320健康服务通平台,引导省内三甲医院为用户提供医院门诊线上服务,实现统一预约挂号、移动支付、诊间支付、检查检验结果查询、信息推送等便民功能,提供微信公众号、手机应用程序(APP)等多种服务渠道,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省内社保卡医保卡余额可网上查询
建设“健康辽宁影像云平台”,开展远程影像、远程病理等服务,打造基层检查、市县级诊断、省级会诊的新远程医疗服务模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建立商业医疗保险统一理赔结算信息系统,引导医院与保险公司加强合作,促进商业保险业创新发展,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
进一步推进全省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和应用,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开展社会保障卡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等网上信息查询工作。
争取沈阳、大连等城市建设5G试验网络
以沈阳市、大连市为中心,建设省“无线宽带城市群”。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全力推进4G网络建设,着力加大城市地区4G网络连续覆盖、深度覆盖水平,加快提升行政村的普及覆盖水平,并不断向20户以上自然村延伸,加强高速公路、高速铁路、景区等重点场所4G网络覆盖,推进商业楼宇、地铁、机场等公共区域的室内深度覆盖,逐步缩小信号盲区范围。密切跟踪第五代移动通信(5G)研发和标准化进程,积极争取沈阳、大连等城市建设5G试验网络,提前进行5G网络部署。
加快实现网络资费合理下降
在信息消费中,重点在通信、物流、信贷、支付、售后服务等关键环节全面提升效率、降低成本。加快实现网络资费合理下降,通过定向流量优惠、闲时流量赠送、定制个性化套餐、推出低价流量包等方式,降低单位带宽产品价格和单位流量平均价格,提升产品性价比,扩大用户惠及范围,制订并落实提速降费的各项措施,有效推进降费。
建立标准化、信息化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推进物流业信息消费降本增效。
支持企业建设线上线下体验中心
开展宣传引导活动,面向各类消费主体特别是信息知识相对薄弱的农牧民、老年人等群体,普及信息应用、网络支付、风险甄别等相关知识。
此外,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深化用户在产品设计、应用场景定制、内容提供等方面的协同参与,提高消费者满意度。支持企业加快线上线下体验中心建设,积极运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交互娱乐等技术丰富消费体验,培养消费者信息消费习惯。
加大对窃取、贩卖个人信息等行为的处罚
严格落实企业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全面规范个人信息采集、存储、使用等行为,防范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依法加大对窃取、贩卖个人信息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完善网络侵权盗版工作机制,保持对网络文学、影视、动漫、教材等领域和电子商务、软件应用商店等平台版权秩序的整治力度,严格新闻作品转载使用,将新型传播方式纳入版权监管范围。
在提高信息消费安全性方面,完善网络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标准验证平台,支持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安全评估和认证工作。做好网络购物等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切实降低信息消费风险。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开展以消费品为主要内容的质检利剑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