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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管局拟修订电子支付交易限额管理办法
作者:黄有容
时间:2018-06-29 10:18:31
金管局28日表示,将修正「电子支付机构使用者身份确认机制及交易限额管理办法」,目前公布的修正草案中,除了开放第一类电子支付也可以用信用卡储值外,也拟增加第一类电子支付帐户的弹性交易限额到单月最高10万元。
关键词: 电子支付 信用卡

  金管局28日表示,将修正「电子支付机构使用者身份确认机制及交易限额管理办法」,目前公布的修正草案中,除了开放第一类电子支付也可以用信用卡储值外,也拟增加第一类电子支付帐户的弹性交易限额到单月最高10万元。

  根据该办法,第一类电子支付仅需要基本身份资料和手机验证,即可开设帐户,第二类电支则需要加绑定信用卡或存款帐户,第三类电支必须临柜办理。

  金管局银行局指出,去(2017)年8月已开放二、三类电支使用信用卡储值,储值余额上限为5万元,基于滚动式检讨修正,本次拟将第一类电支同样开放信用卡储值功能,余额上限为1万元。

  另外,现行规定第一类电支帐户年交易限额36万元、每月交易限额3万元,过去曾有业者认为太低,「连笔电都买不起」,银行局表示,本次参考业者建议后,拟将新增第一类电支的弹性交易限额机制:经电子支付机构自行评估风险承担能力和使用者实际需要后,在年交易限额不变的情况下,可以提高使用者单月交易限额到10万元。而二、三类电支帐户每月代收付款,仍维持前者每月30万元、后者和电支机构约定限额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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