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物联网可以说是炙手可热,当这个世界积极拥抱万物互联趋势下,物联网连接数增长迅猛。数据显示,到2025年全球物联网的市场收入将会超过1.1万亿美元,以中国为主体的亚太地区,将会以3860亿美元的金额成为全球最大的物联网的市场,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评估并加大部署物联网,预示着黄金时代来临。
与此同时,国内三家运营商在人-人连接市场趋近饱和的情况下,也纷纷将物联网提升至战略地位,重金部署网络、积极拓展业务,那么,目前三大运营商的物联网发展情况如何呢?
中国移动已形成全面覆盖云-管-端的物联网能力
中国移动是国内最早探索物联网业务的运营商,2010年开始就在重庆建立物联网基地,业务规模化起步。2012年,出资成立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专业运营物联网专用网络,推动物联网在各行各业的规模应用,移动物联网生态由此开启。
目前,中国移动已经形成了全面覆盖云-管-端的物联网能力,物联网连接数突破2.3亿。在“管”方面,中国移动建成全球最大规模的商用物联网。据了解,截至目前,中国移动物联网用户超过了2.3亿,成为全球用户规模最大的物联网专用网。不仅如此,中国移动还新建了NB-IoT精品网络基础设施。
在“云”方面,中国移动自主研发行业主流开放平台OneNET。据悉,截止至2018年5月,该平台连接数到达4220万,用户数到达6.92万,企业用户超过7500家,平台承载产品数8.1万。
在“端”方面,中国移动推出了大量通信模组产品。这些产品以自主研发为主,联合研发为辅。目前在售产品包括三大系列——车规级、工业级、消费级,在研自主品牌通信模组9款(2G产品3款,4G产品1款,NB-IoT模组5款)。
此外,中国移动还专注于通信芯片的设计。据介绍,继2016年11月份发布第一款芯片以来,中国移动陆续推出了多款芯片,支持远程升级。今年4月份,中国移动发布最新一款芯片,这款芯片是同类芯片当中规模最小的,也是为了满足物联网设备小型化的需求。
中国电信端-管-云-用,四方面助力产业链价值提升
对于物联网的规划发展,中国电信也是属于比较早的行动者。去年6月底,中国电信领跑三大运营商率先完成基于800MHz的NB-IoT网络部署,全网31万基站实现同步升级,建成了全球最大的NB-IoT网络。
电信通过“端”、“管”、“云”、“用”,四方面助力产业链价值提升。具体而言包括通过全资源投入,推动模组成本不断降低;全面布局新型蜂窝物联网络;建设物联网开放平台连接管理平台,服务大客户7000+ 、承载用户数6000+万 ,API接口调用日均1.4亿次。
到2017年中国电信连接规模已超过7000万,在网络侧,中国电信打造了高低频融合、高中低速全覆盖的物联网络,尤其在低速率领域,建成了全球规模最大、覆盖最广的NB-IoT商用网络。
当然,在物联网开放平台方面,中国电信于去年推出全球物联网开放平台,提供底层的连接管理服务和上层的应用使能服务。此外,由中国电信等13家单位联合发起成立的天翼物联产业联盟已经拥有初创成员150家涵盖模组、终端、连接、集成与应用等。
中国联通目前已实现物联网全国覆盖
相较于中国移动和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在物联网上的步伐似乎慢了一些。不过,借助混改的东风,联通在物联网领域也奋起直追,致力于打造物联网产业生态圈。
目前,中国联通正在建立起广泛的物联网连接能力,坚定不移的推进NB-IoT。在2017年三季度联通NB-IoT在全国11个省进行试商用,2018年一季度全国核心网专网建成,具备全网统一接入能力,截止5月17日,中国联通已实现物联网全国覆盖。
在加速NB-IoT同时,中国联通也快速eMTC网络能力,并也关注LoRa等非网络连接服务,打造多样化、多场景的物联网络。
在平台能力方面,联通与Jasper联合推出的Control Center物联网平台,具备全球一点接入、统一部署的能力。
工信部就5G基站相关频段技术指标征求意见
6月11日,工信部发布了3000-5000MHz频段第五代移动通信基站与其他无线电台(站)干扰协调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要求对第五代移动基站以及其他无线电台(站)相关技术指标和管理规范进行了规定。
3000-5000MHz频段第五代移动通信基站与其他无线电台(站)干扰协调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促进我国第五代公众移动通信(5G)持续健康发展,协调解决3000-5000MHz频段(中频段)5G系统基站(以下简称5G基站)与其他无线电业务台(站)的电磁兼容共存问题,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频率划分规定》及相关频率规划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相关单位在3300-4200MHz和4500-5000MHz频段内申请设置和使用5G基站及其他无线电台(站)时,应 当按照本规定开展干扰协调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开展必要的干扰协调工作,依法进行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发放无线电台执照。
第三条5G基站设置和使用单位应该按照“次要业务让主要业务、后用让先用、无规划让有规划”的原则,在完成与同频、邻频其他合法无线电台(站)的干扰协调后,向当地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无线电台执照,并按照无线电台执照规定的许可事项和条件开展无线电业务。未取得无线电台执照,5G基站不得发射无线电信号。
第四条5G基站设置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所获得的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规定的事项使用5G频率。3300-3400MHz频段内的5G基站限室内使用,遇有相互干扰问题由当地无线电管理机构协调解决。
第五条5G基站的设置和使用不得对同频段、邻频段其他依法使用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
第六条5G基站与同频及邻频卫星地球站(含测控站)、同频固定业务台(站)和同频射电天文台的干扰协调程序和标准见附1-3。
第七条为避免5G基站干扰3400-4200MHz频段内依法设置的卫星地球站及测控站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包括地球站技术改造等费用,原则上由3300-3700MHz频段内5G基站设置和使用单位共同承担,有关费用承担的实施办法另行发布。为避免5G基站干扰固定业务台(站)、射电天文台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包括技术改造等费用,由在同频段设置使用5G基站的单位承担。
第八条自即日起,不再受理和审批以下新申请的无线电台(站)设置和使用许可:
(一)3400-4200MHz和4800-5000MHz频段内的地面固定业务台(站);
(二)3400-3700MHz频段内的空间无线电台和卫星地球站(含测控站)。
第九条自2017年11月15日起,在3700-4200MHz和4500-4800MHz频段内新设置的单收卫星地球站如需电磁环境保护,设置使用单位应在确定工程选址前对其选址进行电磁兼容分析和论证,并征求选址地无线电管理机构的意见。未征求、采纳无线电管理机构的意见的,不得向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排除有害干扰的要求。
第十条为避免受到5G基站干扰,自2018年1月1日起,新设置使用的3700-4200MHz和4500-4800MHz频段卫星地球站(含测控站),其低噪声放大器或变频器的技术指标应符合附4的要求。
第十一条设置使用5G基站的其他要求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众移动通信基站设置、使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工信部无〔2017〕330号)执行。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2018年x月x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