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最大程度解决市民电瓶车出行临时充电需求,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精神,湖滨分局在公共场所建设4组电瓶车充电设施。
前期,湖滨分局执法人员前期对辖区公共场所进行实地考察,结合市民电瓶车出行充电需求,最终优化筛选4个点位,分别为井头学校门东侧、翰林街幼儿园南侧、晓店小学门东侧,晓店民丰银行门前。该局主动与联系相关单位,协调充电桩电源等事宜并记录意见建议,便于后期施工。
下一步,该局将加快推进电瓶车充电桩设备的建设工作,督促责任单位做好施工及安装、维护工作,要求充电桩系统要兼容市民卡,实现市民卡消费充电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