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卡交易免签名倒数计时?万事达卡表示,自今年10月起,将允许全球接受万事达卡的商店自行决定,是否在实体店面刷卡交易时「要求持卡人签名」。
但万事达卡也表示,各市场法律规范效力,将「优先于」万事达卡这项变更。在台湾,万事达卡将遵守金管会法规,实体店面刷卡交易,无论持卡人使用任何支付形式(含感应支付)交易,当交易金额超过新台币3000元以上,仍须取得持卡人签名。
美国运通稍早前也发布,将在全球推动「信用卡刷卡全面免签」,但仍须依各国法令规范为主;在台湾规定,信用卡单笔最高免签金额上限为不超过3,000台币,台湾美国运通会遵守相关规定。
Visa卡自今年4月14日起,在「北美、加拿大地区」的EMV芯片模式交易,已无需签名。今年10月13日起,Visa在亚太、中欧、中东、非洲、欧洲、拉丁美洲的EMV芯片模式交易,也不用签名。但Visa也表示,将按照不同市场的需要及当地监管机构指引,做适时调整。目前根据台湾金管会规定,台湾免签名交易单笔最高金额就是不能超过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