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威海市人社局转发山东省人社厅《关于全面实行就业创业证与社会保障卡“证卡合一”的通知》,决定自2018年9月起在全市全面实施《就业创业证》与社会保障卡“证卡合一”。
“社保卡”再添新功能
“证卡合一”实现后,以社会保障卡作为劳动者办理就业失业登记、接受就业服务、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主要身份凭证、享受政策载体和资金落实渠道。劳动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申领就业创业等补贴资金时,原需按规定提供的《就业创业证》或复印件,变更为查验社会保障卡相关信息。
规范纸质证件发放
对符合以下情形并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的劳动者,可准予发放纸质《就业创业证》:一是无法办理社会保障卡的人员;二是法律法规规定需向其他部门提供纸质证件的人员。除以上特殊情形外不再发放纸质《就业创业证》。
取消证件年审
2018年9月前已持有且在审验有效期内的《就业创业证》可继续使用,期满后不再审验,纸质《就业创业证》记录满页或遗失、损毁的不再换发或补发,应统一以社会保障卡替代。
力行“一次办好”服务
“证卡合一”推进就业失业登记经办业务全程信息化,利用数据共享和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减证明、优程序,劳动者持社会保障卡即可办理公共就业服务事项,通过社会保障卡实现“一卡通行”,推进“一次办好”。
补贴待遇“一卡发放”
依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等文件中明确劳动者个人享受的相关补贴和失业保险待遇,直接发放到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