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厦门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助力闽西南协同区建设,促进跨岛发展与岛内外一体化、有效降低企业物流和群众交通成本、方便市民出行,厦门市政府今天宣布,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5月1日零时起,停止收取厦门市“四桥一隧”车辆通行费。通告如下:
一、停止收取厦门市“四桥一隧”车辆通行费的范围是指厦门大桥、海沧大桥、集美大桥、杏林大桥和翔安隧道。
二、已提前缴交2019年及之后年度“四桥一隧”车辆通行年费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于2019年5月1日起办理退费,退还剩余月份“四桥一隧”车辆通行年费。
三、2019年1-4月及之前年度所欠“四桥一隧”车辆通行费,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缴清。停止收费后,通行费收费机构将对“四桥一隧”收费站进行清理完善,提高车辆通行效率。
为利用现有资源,机动车的电子标签及配套收费系统和设备目前先予保留,政府将在现有系统和设备的基础上,研究电子标签在智能交通管理方面的拓展应用,争取为车主提供更加多样化、智能化、便捷化的交通出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