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央行官方微博发布【答网友问】,对于在校园内,仅支持校园一卡通,不收取现金行为是否属于拒收现金问题进行了回答。
央行整治拒收现金行为
近年来,随着移动支付的快速发展,许多商户出现了拒收现金的行为。2018年7月,央行下发10号文,对拒收现金行为进行整治。与此同时,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时,不得炒作“无现金”概念。
到2018年,央行发布整治成果:全国共处理拒收现金行为602起,经约谈、政策宣传和批评教育,558起已全部整改到位,44起正在处理过程中。
从2018年7月到12月,是人民银行整治拒收现金工作的集中整治期,集中整治期后,人民银行将建立长效机制,细化措施,把整治拒收现金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之中,建立和谐的人民币流通环境。
2018年12月,人民银行陕西蓝田县支行依法对某旅游企业“拒收现金”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取证并且作出行政警告处罚,这是目前陕西省第一例因“拒收现金”误导性违法宣传而开出的处罚告知书,也是全国针对“拒收现金”进行行政处罚的首个案例。
在2019年2月福建召开的人民银行2019年全国货币金银工作会议上,央行副行长范一飞再次强调,大力整治拒收现金行为。
怎样的才是拒收现金行为?
那么除了今天央行公布的【答网友问】中,校园一卡通中可以“拒收现金”,是否有详细的明文规定,怎样的行为属于拒绝现金呢?
依照上文所述的10号文第一条内容显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
但“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到底是哪些呢?
在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江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长张国新就建议,进一步推进非现金支付法律体系建设,明确对“拒收人民币”等行为的处罚标准,加快立法步伐,补齐支付结算领域的法律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