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乳山市公安局聚焦攻坚任务目标,坚持把执法规范化作为公安工作的生命线,针对制约的“瓶颈问题”,积极探索、努力破题,一方面加强“三位一体”执法管理中心硬件建设,一方面创新队伍管理模式实行积分考核制软件建设,有效强化了执法监督管理,着力提升了执法质量和警务效能,全面打造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升级版”。
“三位一体”执法管理,打造规范执法建设基础
定位决定高度。乳山市局紧密结合基层执法实际需求,对标学标,反复研究论证,于2018年12月启动了执法管理中心建设,总计投资500余万元,建设了面积约1000平方米的办案区、涉案财物管理区和面积约200平方米的案件管理区,并同步建设了“办案区管理系统”、“音视频证据管理系统”。
办案区、涉案财物管理区、案件管理区“三位一体”执法管理中心的建设,不仅是场所装备上的改造升级,更是运行机制上的改革创新,是办案区改造、受立案改革、构建“两统一”工作机制三项重点工作任务的优化升级和整合再造。
中心建成后,乳山市局整合办案流程,推行中心与各警种平行运转、同步监督管理模式,实现对执法活动的“警、案、人、物、卷”等要素全覆盖管理、 全流程监督、 全信息研判。运用智能手环、RFID感应等科技手段,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在办案区整个活动轨迹进行全方位、 不间断跟踪记录;对单人讯问、超时羁押等问题智能预警提醒;深化接处警执法记录、办案区监控等信息系统的智能化管理运用,落实执法全流程记录机制,实现自助归集、智能调取、全案回溯,对办案活动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另外,加强对涉案财物的统一管理,详细记录入出库登记和移交、调用、发还、处置等环节信息,对涉案财物分案分类保管,实行动态、 实时、可视化监督,实现物证“户籍化”管理。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依托综合信息化系统,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严格做到“日巡查、周抽查、月评查”,对重点案件,做强监督,对执法办案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统计、分析、研判、预警,为基层执法办案、领导决策和公安中心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中心运行后,巡查警情 8000 余起,监督、审核案件1200余件,巡视监控500 余次。实现规范、安全、减负、 增效目标,出现 “三减少三提升”变化,即:办案用时大幅减少。如城区派出所通过中心办案,每件案件减少民警往返时间约1小时,一个工作日以8 小时计,相当于每办理8件案件增加1名办案警力。办案成本大幅减少。如车辆来回跑费用支出;执法问题大幅减少。中心整合了执法监督力量,集约了执法管理手段,有效防止了不作为、乱作为、拖延作为等问题的发生;提升了打击效能。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集聚了专业力量支撑执法办案,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盘活了警力资源,提高了专业化打击水平;提升了民警获得感。积极回应民警所需所盼,最大限度解决民警工作压力大、攻坚能力弱、执法环节繁、办案周期长等问题,有效激发了民警工作热情;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在提高效率、保障安全的同时,将更多派出所警力从执法办案中释放出来,投入到基层基础工作上,提高社会治安防控水平,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实行队伍积分考核制,构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有力支撑
为杜绝“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激发民警积极性,乳山市公安局在实际调研、多方论证的基础上,出台了《执法办案积分管理考核办法》。该办法紧密结合主要业绩考核目标,内容涵盖执法数量、执法质量、执法效果、专项行动四个方面。实践来看,推行执法办案积分制,有效调动了民警办案的积极性,实现了“领导要我办案”到“我要主动办案”的转变,多办案、办好案、快办案的良好氛围正在逐步形成,办案质量、效率都有明显提高,办案数量大幅度提升。 2019年6至10月,全局共办理各类行政、刑事案件848起,同比增加22.6% 。案卷考核采取全警参与方式,轮流参加案卷考评,给民警提供了相互学习和交流的平台,树立了执法质量理念,传唤、调查取证等环节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得到有效纠正,民警业务素质得到有效提升。行政处罚案件诉讼情况大幅下降,分别由 2017年13件下降为2018年9件、2019年7件,并实现了“零撤销”、“零败诉”目标。
兑现奖励、激发动力。在2018年年终奖励中,在全局仅有32个嘉奖名额的情况下,局党委决定拿出14个名额来奖励积分考核前14名同志。兑现奖励,使得制度深入人心,有力地引导民警规范执法办案,激发规范化执法热情。
深化行政服务改革,做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事中事后环节
乳山市公安局严格案件审核工作不放松。加大对案件笔录制作、证据材料完善、刑事拘留、移送起诉、取保候审、扣押等重点执法环节中突出问题的检查力度,及时提出执法建议,纠正错误行为。同时进一步规范案件审核、 审批工作,重申五级审核流程,明确审核审批执法责任,理顺日常审核审批程序,全力提高执法审核审批效率,建立执法审核档案,客观记录审核审批情况。要求各单位在案件报送审核前做到“四个必须”:法制员报送审核前必须对案件进行初审,报送审核前必须对证据材料进行复核,确保证据材料制作规范并制作《证据材料清单》一并移交法制部门。办案单位报送审核前必须对案件进行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案件报送审核前材料必须扫描上传;建立行政案件审核档案,做到一案一档,将阅卷记录,审核审批记录、议案情况,执行监督、复议诉讼等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出台规范办理行政案件的工作规定,从案件办理、审核审批、执行、复议、诉讼等各环节全面规范行政案件办理工作。2018年,共审核各类案件1080起,其中刑事案件353起:移送起诉293 起,刑事拘留466人,逮捕 232 人,取保候审 392 人,移诉513人;审核裁决行政案件727 起,行政处罚1133人,其中拘留931人,罚款958450元。
乳山市公安局深化行政管理服务改革。立足于改革、服务的需要,全面对公安权力清单进行清理,对照有关公安执法规定,确保各项公安机关权力清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已经网上公布行政处罚事项112大项,行政审批事项 33 项。全局交警、治安、出入境、边防、消防等服务窗口做到审批事项流程上网、审批材料首问负责、审批行为规范有据。另外,积极推动出入境、户籍等窗口单位搬迁至市行政服务中心,落实“一站式”服务,结合实际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制定乳山市公安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监管责任,方便了群众,提高了行政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