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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爆炸事故追问:危险品运输长链条上的监管缝隙
作者:本站收录
时间:2020-06-22 10:29:02
业内人士认为,正是因为危化品道路运输监管链条长、监管部门多,造成了既容易出现监管缝隙,又容易出现重复执法的情况。

业内人士认为,正是因为危化品道路运输监管链条长、监管部门多,造成了既容易出现监管缝隙,又容易出现重复执法的情况。

距离6月13日G15沈海高速温岭市境内的槽罐车爆炸事故已一周多时间,截至目前,事故造成20人死亡,175人受伤,其中24人重伤。涉事槽罐车上的两名驾驶员确认死亡。

近年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多次发生。官方数据显示,2017年、2018年仅浙江省高速公路分别发生涉及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312起、736起,事故量增长幅度高达75%。

频发的事故也让有关部门绷紧监管之弦。事实上,今年1月1日,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发布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刚刚实施。事故发生前1个多月,交通部又公布了《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严格落实《管理办法》,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责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

监管环节复杂是道路运输监管的鲜明特点。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李燕霞介绍,“《管理办法》由交通、应急、公安、工信、环境、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布,但涉及的监管部门其实更多,这类似于网约车监管,网约车管理暂行办法由七部门联合发布,但涉及的部门不止七个。”

业内人士认为,正是因为危化品道路运输监管链条长、监管部门多,造成了既容易出现监管缝隙,又容易出现重复执法情况。这些缝隙出现在哪里,未来应该如何完善?

充满风险的运输

6月13日早上6点左右,事发槽罐车的驾驶员熊师傅和谢师傅计划从温州前往宁波北仑区关外码头充装液化气。由于近年来高速危化品运输事故多发,浙江省规定每日0时至6时,全省高速公路路段全面禁止危化品运输车通行。

这辆车属于温州市瑞安市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所载液化气归昌泰电力燃气有限公司所有。据报道,瑞安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林伟哲称,该车辆有营运证,司机和押运员也有从业资格。涉事槽罐车于2019年4月刚刚上牌,牵引车和挂车皆是新车。

按照相关规定,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布的产品型号进行生产。罐体生产企业应当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车辆和罐体还需要接受定期检查,车辆由交通部门进行审验,每年审验一次。

此外,罐体则由检验机构检验,检验机构名录及检验业务规则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交通运输部共同公布。但查处车辆罐体质量违法行为和车辆罐体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合格证书的行为,则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关于人员的监管较为集中,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等均应经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

据公开报道,驾驶员熊某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押运人员双重资质,且均在有效期内;押运员谢某某具备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押运资质。

当日13时许,他们完成充装,从宁波出发开往位于温州瓯海的昌泰公司。充装过程同样受到多部门的严格监管。

如果充装企业没有建立并严格执行充装查验、记录制度,将会受到交通、应急、工信、环境和其他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处罚,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需要注意的是,事故发生在运输过程,风险却可能隐藏在之前的环节。

交通运输部干部管理学院教授张柱庭告诉记者,“危险货物承运人在运输前,应当对运输车辆、罐体的技术状况,以及卫星定位装置进行检查。”而驾驶人、押运人员在起运前,还应当对车辆、罐体进行外观检查,确保没有影响运输安全的缺陷。

有学者对2008-2018年国内发生的近100例危险货物交通运输事故进行分析发现,人为失误导致的事故占比高达62%,车辆故障导致的事故占比约18%。

“即使在简政放权的背景下,近年来国家也还是在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的监管,相关的承运人、驾驶员、押运人、安全管理人员、装卸人等必须取得从业资质。但这些都属于事前监管,真正要防止事故发生,必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原北京市律协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金澎说。

长长的监管链条

16点40分左右,熊师傅和谢师傅的路程已过三分之二,距离目的地还有不到110公里的路程。由于前方道路禁行,大车只能从这里下高速。

当槽罐车在G15沈海高速温岭市大溪镇良山村附近的匝道下高速时,突然发生了罐体解体。主要罐体喷着白色雾状气体,飞向了约300米外的地点。此处路段也迅速笼罩在液化气的白色浓雾中,约90秒后,燃爆发生。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安委会决定挂牌督办,督促各方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健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推进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事故原因发生在哪一环节目前仍未公布,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风险点多、监管链条长却是不争的事实。某地级市印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分工》中,设置了24个部门的职责。

作为主要执法依据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就界定了生产、储存安全、使用安全、经营安全、运输安全、应急救援等监管环节。

张柱庭介绍,“大体上,危化品的生产由应急部门监管,销售由应急和市场监管部门监管,道路运输主要是公安和交通部门监管,罐和车的生产由工信部门监管,而合格检测由市场监管部门监督。”

多部门监管容易出现的漏洞还包括信息共享不充分。公安部门负责审批危化品车辆运输通行证,但如果不将信息告知交通部门,就会给车辆运输状态监管带来困难。市场监管部门对危化品车辆的压力表、安全阀、罐体的检测信息也需要及时共享。

“实际当中,由于信息不共享,有的地方交通、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都会要求对车辆进行检测,造成重复浪费。”上述执法人士说。

5月6日,交通运输部网站发布《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提出,加快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基础数据共享应用,充分运用电子标签、二维码等信息化技术在托运、承运、运输、装卸等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实现危险货物来源可循、去向可溯、状态可控,做到企业、监管部门、执法部门及应急救援部门之间数据互通、业务协同。

对于“九龙治水”的监管体制,业内早有专家呼吁建立专业化的监管队伍。

美国运输部专门设立了管道与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局(PHMSA),并在东部、中部、西部、南部、西南部地区设立了5个区域性办公室。加拿大运输部则下设了直属的危险货物运输执法队伍。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吴金中曾撰文建议,在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研究探索成立危险货物运输的专业化监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制订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监督指导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监管,对口与相关主管部门沟通等。

企业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温岭爆炸事故尚在调查之中,相关人员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和问责?

在以往类似事故中,都有相关责任人受到了刑事处罚。张金澎告诉记者,危化品道路运输事故责任人触犯的罪名一般是危险物品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玩忽职守罪。

“危险物品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都是过失犯罪,量刑视情节分为不同档,我认为如果温岭爆炸事故被认定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其造成20人死亡的后果,已经符合两个罪名中后果特别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形,可以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他说。

“犯危险物品肇事罪必须违反了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所以一般是危化品生产、仓储、运输人员犯此罪,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则可以是所有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的企业人员和公职人员,有的公职人员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重大损失,则涉嫌犯玩忽职守罪。”他说。

对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监管,企业应当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但据报道,从2016年至2018年,瑞安市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曾10次被温州市和瑞安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处罚,但合计罚款金额一共只有1.49万元。

“公布事故调查结果之前,不能断定此次事故与之前处罚过的问题有关,但一家企业被多次处罚,说明这家企业的安全管理意识不到位,安全管理工作存在不足。”张金澎告诉记者。

李燕霞认为,“小错往往会酿成大祸,但即使一家企业总是小错不断,对其的处罚也必须依照法定情节进行,不能越过法律对一个小错处以过重处罚。”

对于预防小错铸成大错,李燕霞认为,可以更多运用信息评价机制,对于一段时间内连续被处罚的企业,进行“红黑名单”管理,并及时将涉企行政处罚信息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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