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武汉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武汉市智慧城市基础平台(一期)项目建设及服务招标(采购)公告发布,预算金额 3573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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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结合当前阶段武汉市信息化发展实际及城市未来发展需求,武汉市智慧城市基础平台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三融五跨”为指引,以城市数据资源融合共享为主线,以“四大中枢”(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应用)为支撑,构建数据融合贯通、应用统一支撑、运行精准分析、指挥高效协同的智慧城市基础平台。通过全面汇聚城市运行中的各类数据,辅助开展全局分析和科学调度,广泛赋能城市运行、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等各领域,推动武汉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水平进入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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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建设城市基础数据归集系统归集全市政务数据及相关社会经济数据,建设“集中汇聚、高度融合、及时更新、切实可用”的城市基础数据归集服务体系,提升城市基础数据资源管理和数据服务水平,及时更新政务信息资源“三清单、一目录”,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清单,推进全量基础数据向城市基础平台汇聚,形成海量数据资源池。加强数据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治理,构建“四标五实”(标准地图、标准地址、标准建筑物编码、标准网格以及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实有基础设施、实有物联感知设施)城市运行数据底盘。完善人口、法人等7大基础数据库,建立经济运行、社会治理等17个主题数据库。加快信用数据归集,推动信用大数据在城市各领域广泛应用。通过城市基础数据归集系统开展数据交换共享,强化数据的全过程管理,形成“汇集-分析-研判-推送-核查-反馈”的数据应用闭环,确保数据交换共享的及时有效可控。
(1)摸清数据资源底数
根据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新的要求,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标准,对全市现有需求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及数据资源目录等进行全面梳理和重构,建立健全日常更新、维护、核验与发布机制。
(2)建设数据资源基础库与主题库
建设物理集中、逻辑融合、及时更新的大数据资源池,实现人口(以身份证号为标识,包含出生医学证明、户籍人口、居住证信息、社保卡信息、户口迁出信息、人口死亡信息等多个维度)、法人(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包含企业基本信息、机关事业单位信息、社会组织信息、企业注销信息、企业吊销信息、异常经营名录、社保参保单位、企业月度办税等)、地理空间(包含基础地理、影像、三维等各方面的数据)、宏观经济(包含城市运行相关的宏观经济统计数据)、社会信用(包含企业信用数据、其他社会组织信用数据和个人信用数据)、电子证照(包含全市电子证照库相关数据)、物联网感知(包含全市物联感知相关数据)7大基础数据库的集中汇聚和统一管理;完成政务服务(包括政务服务事项、申报信息、办件过程、办结结果、好差评评价、申办人信息等相关数据)、公共服务(包括水、电、气、通讯等登记和消费信息)、经济运行(包括城市经济运行的各种指标数据)、社会治理(包括社区管理、社会事件等相关数据)、城市管理(包括城市规划建设、城市运行态势等相关数据)、卫生健康(包括卫生健康领域服务机构、服务内容、服务人员及服务对象信息)、交通运输(包括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基础设施、载运工具、交通控制等相关数据)、市场监管(包括企业监管主体监管信息、项目备案信息、证照到期监管信息、行政许可监管信息等相关数据)、生态环保(包括大气、水、土壤、辐射等相关数据)、应急管理(包括安全生产、自然灾害、消防等应急队伍、防灾预案的相关数据)、平安城市(包括实时视频监控、监控点位情况、监控区位分布、车辆信息等相关数据)、监管执法(包括城市管理、卫生管理、生态环保管理等执法信息)、社区基层服务(包括养老、救助、优辅、优生优育、矛盾化解等相关数据)、教育服务(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学历教育、职业教育、老年教育的场所、服务人员、服务对象等相关数据)、养老服务(包括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养老人员、养老政策等相关数据)、文旅服务(包括景区、文旅机构、文旅服务内容、文物保护单位等相关数据)、体育服务(包括全民健康、校园体育、竞技体育等设施和服务机构、服务人员、赛事活动等相关数据)17个主题数据库建设;建立社会经济数据、互联网数据采集渠道,加强与政府数据的汇聚融合。
(3)建立数据共享与管理机制
完善数据交换平台,提供政务数据资源的采集和交换。建立完善的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和数据使用反馈机制,协助制定武汉市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办法和实施细则,推行数据治理流程规范化,全面保障和提升数据质量。建立包含数据汇聚及时率、准确率、挂接率、交换率等数据资源指标评估体系,制定数据资源管理考评机制,压实数据汇聚和质量管理责任,全面提升数据质量。
建设智慧城市基础平台中枢系统
构建覆盖全市、技术领先、统一支撑、服务共享的中枢系统,形成数据汇聚、开发、分析、服务、治理、应用一体化的支撑体系。
(1)建设数据中枢
构建数据全流程一体化数据中枢,建设数据感知采集体系、数据融合处理体系、数据共享服务体系,实现从数据采集、处理、分析、服务到应用的全流程贯通,形成全市覆盖、技术领先的大数据支撑体系,有效推进武汉市经济发展、社会民生、城市管理、安全应急、决策指挥等高效运行和应用创新,有效推进基于大数据的政府治理能力和城市管理能力的提升。
全面构建全方位获取、全网络汇聚、全维度整合的城市数据资源采集体系,明确数据要求,打破数据壁垒、拓宽数据获取渠道,依法依规采集汇聚政府部门数据、互联网数据、物联网数据等数据资源。
全面构建智能处理、精细治理、分类组织的大数据资源融合处理体系。按照“一数一源、数源法定”原则,以办成一件事等应用为导向,开展标准统一的数据处理和治理,提高数据关联度和业务紧密度,提升数据质量和精准授权的能力,科学分类构建海量数据资源池,形成全市一体化的各领域数据资源库。
全面构建统一调度、精准服务、安全可控的大数据共享服务体系。充分挖掘数据资源潜能,打通数据交换渠道、丰富数据服务模式,有效支撑各业务部门业务应用。“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推进跨系统、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跨领域数据的按需互通共享。梳理社会对政务数据开放的需求,制定开放计划,实现政务数据资源以机器可读方式向社会统一集中开放。
城市基础数据归集服务是在数据中枢各平台工具支撑之下进行城市数据资源的梳理及接入工作,拓展釆集渠道,延伸感知触角,全面、高质量釆集人、地、物、事、组织等基础数据资源,为数据中枢及智慧应用提供丰富的源头活水。
(2)建设人工智能中枢
建立开放共享的人工智能能力中心,接入视觉、语音、自然语言处理等方面的算法能力,提供算法管理和开放等功能;构建人工智能服务平台,实现算法模型和算法能力的场景式编排,并向应用提供服务接口,支撑人工智能场景应用建设;加快探索城市服务、城市治理和城市决策等领域应用场景,实现智慧城市基础平台“智力”赋能。
(3)建设区块链中枢
基于区块链技术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可追溯等特点,深化区块链与电子政务的技术融合,为市民和企业提供更加智能、便捷、优质的服务。
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领域先行应用,以武汉市“一网通办”和政务事项的快速办理为目标,提升政务事项办理效率,优化事项办理流程,解决政务数据跨部门协同共享存证和互信问题,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创新。后续将拓展到税务、司法、卫健、市场监管、应急等领域,积极探索区块链应用,基于区块链中枢打造更多应用场景。
(4)建设应用中枢
围绕智慧城市各类业务应用的共性建设需求,建立开放融合的应用中枢。建设应用服务平台,实现组件服务的统一发布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建设应用运营平台,辅助运营优化,助力数据增长;建设应用开发平台,提升应用开发效率,降低开发成本,避免重复建设;建设应用支撑平台,提供统一身份核验、统一用户中心等公共业务支撑;建设应用接入平台,为各类应用提供安全、可控、高效的接入和鉴权等服务。
依托智慧城市基础平台,构建智慧示范应用
(1)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目前,市级政务服务“一张网”已完成市综合窗口统一收发件系统、市统一行政审批系统、市工程建设并联管理系统、市智慧管理平台、自助政务服务系统、市电子证照库、电子档案、电子签章等业务系统建设,与国家、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接入,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的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基本建成。亟需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深度互联互通,提高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群众和企业获得感。
首期,优化升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推进各级各类业务系统开展深度对接,营商环境重点领域率先实现网络通、业务通、数据通,电子证照应用率达85%以上,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一网通办”线上事项达1000项以上,“网上办”事项比例达95%以上,全程网办事项比例达70%以上。
两年内,深化推进各级业务系统全面深度对接,省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深度互联互通,全面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各项指标达到全国前列。
(2)推进政府办公“一网协同”
建设政务协同办公即时通信系统,建设督查督办系统和更多办公应用,覆盖单位包括各区(开发区、功能区)以及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为各相关单位提供统一的移动办公入口。深度对接各区各部门已建办公OA系统,集成各类政府办公智能应用30项以上。
(3)打造民生服务“一码互联”
依托智慧城市基础平台,构建全市通用的“市民码”,连接城市服务各类场景应用,实现“多码合一、一人一码、一码互联”。打造统一的城市服务入口,覆盖生活缴费、智慧停车、公共交通出行、预约挂号、社保公积金查询、交通违法处理等各类信息服务,实现120项以上公共服务一站聚合、一码互联。连接医疗、养老、社保、交通、文化、体育、旅游、水电气等公共服务,切实增强市民体验感和获得感。
(4)打造城市运行“一网统管”
打造城市运行管理平台,集成城市体征监测、态势感知、大数据建模分析、综合管理、应急协同、指挥调度等功能,整合相关部门资源,运用城市信息模型技术,在社会治理、应急预警、民生需求、产业发展等领域建成60个以上城市运行指标模型,逐步构建与城市运行同步的数字孪生城市,全时空协同处置城市运行各类事件。建成“能感知、能思考、能指挥、能决策”的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体系。通过建设综合指挥平台,利用GIS和三维建模技术,建立和健全统一指挥、功能完善、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综合指挥机制,全面提升城市运行管理能力。
(5)完善社会治理“一网共治”
构建人群分析、社区监测、公共安全、市场监管等社会治理事件发现引擎,通过事前采集、事中跟踪、事后反馈的全闭环事件模式进行事件流处理。依据风险研判规则和分发策略对事件进行智能调度,根据事件跟踪对事件态势进行实时感知。对接“民呼我应”“社管平台”“一码互联”、执法监管等主要社会治理类应用系统。集成更多社区事务信息化、智慧化,掌握民情动态和服务需求,切实减轻多头填报等基层工作负担。实现基层社会治理事件智能感知,为智慧社会治理提供支撑,建设社会诉求“一键回应”。
(6)推进企业服务“一站直通”
畅通企业诉求渠道,落实惠企政策精准化服务,重构全市信用数据体系,打造更多企业服务的应用场景。实现政府和企业线上线下一体化无缝对接,通过全过程跟踪服务、跨部门协作监管,构建快速响应企业诉求的闭环服务链,提高政府企业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构建智慧城市基础平台支撑体系
(1)构建安全体系
智慧城市基础平台安全体系按照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建立城市网络安全纵深防御体系为目标,从网络通信层、计算与存储层、数据层、应用层四个层次采用多种安全防御手段或工具实现对系统的防护、检测、响应和恢复,以应对智慧城市基础平台的安全技术风险。通过建设安全运营管理中心,配套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新型安全运营技术和管理体系,以自动化的手段和科学合理的方法实现最短时间内对安全事件进行有效处置,保障智慧城市基础平台的网络空间安全、稳定,智慧应用系统持续、有序、安全运转。
(2)建设运维体系
建设一套运维管理平台,为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和应用四大中枢提供运维管理支撑,同时运维管理平台通过开放标准化的接口对接云管平台,从逻辑层面和数据层面实现智慧城市基础平台的统一运维管理。
(3)制定标准体系
从总体、技术、业务、管理、运营等维度制定适合本项目建设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制定统一的规范和标准。
项目计划
投标人需同步开展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分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至少完成应用中枢、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民生服务“一码互联”的基本功能并具备上线运行条件;
第二阶段,签订合同后12个月内,至少完成数据中枢、人工智能中枢、区块链中枢、政府办公“一网协同”和企业服务“一站直通”的基本功能并具备上线运行条件,同时初步搭建完成安全体系和标准体系;
第三阶段,签订合同后21个月内,搭建完成运维体系,至少完成城市基础数据归集服务、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社会治理“一网共治”基本功能并具备上线运行条件,及深化设计要求的所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