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相关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印发公告,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1)》(以下简称《税则(2021)》),宣布自2021年1月1日起,将调整部分进口商品的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和暂定税率。 《税则(2021)》进出口税目、最惠国税率、进口暂定税率、协定税率,在《税则(2020)》基础上,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税委会〔2020〕33号)进行了相关调整。其中,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由7个表格呈现,分别为:《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部分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表》《关税配额商品税目税率表》《出口商品税率表》《进出口税则税目调整表》《进出口税则注释调整表》《进一步降税的相关协定进口商品协定税率表》。 与《税则(2020)》相比,《税则(2021)》调整了部分税则税目和注释,调整后的税则税目总数为8580个,以便于适应产业发展和科技进步,便利贸易管理和统计。此外,2021年有关标签印刷的商品、设备器材进口关税调整比较多,也比较复杂,为了方便解读,下面将分几个部分,对此次有关标签行业商品以及印刷设备器材的进口关税调整进行具体分析。
《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中标签印刷相关商品进口税率调整情况
根据最新的《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显示,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883项商品(2019年706项、2020年850项)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自2021 年7 月1 日起,取消9项信息技术产品进口暂定税率,进一步激发了进口潜力,优化了进口结构。
与2019年相比,2020年《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中新增加了纸或纸板印制的已印制的各种标签、纸或纸板印制的未印制的各种标签和印刷机用成套数控伺服传动装置的税率说明,2021年《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与2020年《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相比较,其中与标签行业相关的商品最惠国税率和暂定税率基本没有做任何调整,如表1所示。
表1 《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中标签印刷相关商品进口税率调整情况
“ex”表示实施暂定税率的商品应在该税号范围内,以具体商品描述为准。
该表中的(%)仅适用于从价税
《部分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表》中标签印刷相关产品进口税率调整情况
如表2所示,2021年最新公开的《部分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表》共包含了几百款产品。其中,涉及到标签印刷业相关的调整主要包括印刷版材、印前设备、数字印刷设备,以及印刷零配件和辅助设备等商品,除了印刷版材、印前设备、打印机类商品的最惠国税率继续延续2020年下半年以来的零税率趋势外,其他商品的进口关税再次实现了下调。
1.数字印刷设备类商品关税普遍下降超过1个百分点,有些产品后半年实现最惠国零关税。
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静电感光式多功能机的最惠国税率为1.7%(2020年7月1日以后从3.3%下降到1.7%),在2021年7月1日以后,该产品的关税将再下降1.7个百分点,实现最惠国零关税。可以网络连接的喷墨印刷机、可以网络连接的静电照相印刷机(激光印刷机)、可以网络连接的其他数字印刷设备等数字印刷设备类产品在2021年6月30日以前实施的最惠国税率均为1.3%(2020年7月1日以后从2.7%下降到1.3%),在2021年7月1日以后,这些产品的关税将再下降1.3个百分点,实现最惠国零关税。
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其他独立的喷墨印刷机、其他独立的静电照相印刷机(激光印刷机)、其他独立的数字印刷设备等数字印刷设备类产品实施的最惠国税率均为3.0%(2020年7月1日以后从4.0%下降到3.0%),在2021年7月1日以后,这些产品的关税将再下降1个百分点,到2.0%。
2.印刷设备零配件及辅助设备进口关税普遍下调1~2个百分点,后半年实现最惠国零关税。
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卷筒料给料机、其他传统印刷机用辅助机器、数字印刷设备用辅助机器等产品实施的最惠国税率均为2.0%(2020年7月1日以后从4.0%下降到2.0%),但在2021年7月1日以后,这些产品的关税将再下降2个百分点,实现最惠国零关税。
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传统印刷机用零件及附件、热敏打印头、数字印刷设备的其他零件等产品实施的最惠国税率均为1.0%(2020年7月1日以后从2.0%下降到1.0%),但在2021年7月1日以后,这些产品的关税将再下降1个百分点,实现最惠国零关税。
此外,还有一些与印刷有关的复印设备所实施的最惠国税率都进行了不同程度上的调整,全部呈下降趋势。
表2 《部分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表》中标签印刷相关产品进口税率调整情况
《进一步降税的进口商品协定税率表》中标签印刷相关产品协定税率调整情况
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贸易协定或关税优惠安排,除此前已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到位的协定税率外,自2021 年1 月1 日起,对中国与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澳大利亚、韩国、智利、格鲁吉亚、巴基斯坦的双边贸易协定和亚太贸易协定的协定税率进一步下调。其中,原产于蒙古的部分进口商品自2021 年1 月1 日起适用亚太贸易协定税率。2021 年7 月1 日起按照中国与瑞士的双边贸易协定和亚太贸易协定规定,进一步降低有关协定税率。值得一提的是,当最惠国税率低于或等于协定税率时,协定有规定的,按照相关协定的规定执行,协定没有规定的,二者从低适用。
从《进一步降税的进口商品协定税率表》中,我们整理出了涉及印刷版材、印前设备、数字印刷设备,以及印刷零配件和辅助设备等部分产品的相关内容,如表3所示。
表3 《进一步降税的进口商品协定税率表》中标签印刷相关产品进口税率调整情况
结 语
这些数据变更可以说明,无论是版材、印刷设备,还是相关的零配件,我国标签印刷行业的技术工具依然大部分依赖于进口,国产设备的技术水平还有待提升。上述调整措施会更加有利于降低进口成本,促进国内外印刷设备有序自由流动,尤其是对数字印刷设备进口实施的税率降低措施将会进一步促进国内标签印刷行业数字印刷等技术的快速发展,还将推动国产设备的研发水平,实现共享共赢的国际贸易新局面。
总之,上述调整措施有利于更好地吸引全球资源要素,既可以满足国内需求,又能够提升我国产业技术发展水平,促进形成宏大顺畅的国内经济循环;有利于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为世界各国提供更加广阔的市场机会,打造我国新的国际合作和竞争优势;有利于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更好联通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更好促进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共同发展,推动合作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