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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RFID技术监控追踪 徐州丰县建立刑事涉案财物管理新模式
作者:陈国春
时间:2021-04-01 09:38:59
管理平台还具备“两码两签”智能标签管理和远程示证功能,在政法单位发起委托管理指令的同时,系统自动针对每一件涉案物品生成唯一的物品识别码,贴于封口处。

为贯彻落实中央改革部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要求,有效打破长期以来“重人身权、轻财产权”传统刑事的司法理念,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徐州丰县县委政法委积极探索跨部门集中保管模式,打造“公、检、法”一体化运行的刑事涉案财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实现公检法各单位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有效规避了涉案财物的损毁、丢失,保管不规范、移送不顺畅、信息不透明、处置不及时以及办案人员、保管人员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建设刑事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

刑事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本着注重实用、适用的原则,利用互联网+思维,结合智能物联柜技术、数据库技术等,将管理中心分为现场物证区、扣押物品区、代保管物品区、无主物品区、特殊物品区和大型物品区六大区块。满足了分类合理、功能齐全、装备先进、管理规范的智能化涉案财物保管处理要求。同时,根据特殊物品的保管要求,还单独设置了1000平米的涉案车辆大宗物品区,24小时全天候、全方位、无死角视频监控。

通过“案转物不动”模式,实现“换押式”移交。对同级公检法涉案财物集中统一管理,涉案财物自公安机关移交保管起至法院判决为止,均保存在同一场所,切实做到了涉案财物不缺失、不损坏、不变样、减少了物品磨损、资源浪费,提高了司法效率。

科技助推刑事涉案财物智能化管控

为提高管理效能,确保公检法之间的信息通畅,实现4家单位数据共享,县委政法委于2020年6月委托专业机构研发了“涉案财物信息管理平台”,以物联网技术实现对涉案物品的自动存取、统一登记和科学管理,可实时查询物品所在位置,追踪库内物品的移动轨迹,大幅提高工作效率,有效防止贵重涉案财物被调换、侵占等情况发生。入口处还设置人像识别和EAS射频系统,自动辨别进出人员和涉案财物,确保安全有序。

同时,管理平台还具备“两码两签”智能标签管理和远程示证功能,在政法单位发起委托管理指令的同时,系统自动针对每一件涉案物品生成唯一的物品识别码,贴于封口处,同时生成带有远程射频识别技术的RFID标签附于物品包装上,通过扫描RFID电子标签即可获知财物详细信息、智能盘库、动态跟踪。因提审、讯问等办案需要,管理中心可以通过系统内远程同步视频、语音对讲,同步展示涉案物品,既方便了办案,也有效减少了涉案财物出库风险。

完善机制实现刑事涉案财物无缝化流转

为了对涉案财物的录入、流转及处置等进行细化,确保合法规范,出台了《涉案财物集中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涉案财物的保管、涉案财物信息的录入与流转、涉案财物的处置、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监督等明确了具体要求和规范。

《暂行办法》要求刑事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应当建立管理工作制度,严格依法规范涉案财物入库、出库登记、保管、提取、处置、检查、监督、移交等工作。对涉案财物移交时限进行了规定,同时要求案财物、法律文书、网上录入信息必须进行查验核对,并与移交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对因辨认、估价、鉴定、检验、质证等办案需要临时出库的,以及对需要发还当事人、移送外地办案单位、变卖、拍卖、销毁、上缴国库等处理的,均严格落实办案人员申请、部门领导审批、管理中心审核等措施,出库时由办案人员和保管人员在登记表上签名。

《暂行办法》还规定县委政法委要强化日常监督,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应当依托政法大数据协同平台,对涉案财物管理处置工作各个环节设置风险点,及时预警提示,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的建成使用开启了丰县推动公正透明、从严从实、集中统一、科学高效管理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的新篇章,涉案财物的智能化管控、规范化处置,使涉案财物全程处于阳光之下,既保证了涉案财物的安全,又最大限度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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