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门市正式设立工业互联网市本级财政扶持专项资金,3年共安排6000万元推动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助力江门市制造业转型升级。记者了解到,为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江门市相应制定了《江门市工业互联网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专项资金的支持标准、申报和审批程序等作了详细规定。
据了解,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由市工信局委托市属国有公司(数字江门网络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江公司”)组织实施,由数江公司与相关工业互联网龙头企业合作,共同开展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产业集群试点、工业互联网人才培养等工业互联网应用和培训项目,以购买服务形式鼓励企业使用。
在专项资金支持标准方面,其中,针对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规定每家企业补贴不超过该企业标杆示范项目总投入金额的50%,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方面,每家企业补贴不超过企业在该项目总投入金额的80%,每家企业补贴不超过60万元;产业集群试点方面,每个产业集群的补贴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产业集群内的每家企业补贴不超过企业在该项目总投入金额的80%,每家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工业互联网人才培养方面,每年工业互联网人才培养补贴100万元,用于组织10场以上培训活动,培养工业互联网应用人才500人以上。
在申报和审批程序方面,分为申报、入库、备案、审计四个环节。企业需按照市工信局每年发布的工业互联网专项资金申报通知,向数江公司提交申报材料,由数江公司组织具体项目申报、评审论证、入库和排序优选,推进项目入库储备工作,并按照委托协议要求将相关申请材料向市工信局备案,最终项目按照细则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补贴。
《细则》有效期至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