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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缠身,人脸识别遇阻?
作者:露西
时间:2021-12-16 09:38:37
曾经广受追捧的人脸识别,近来可谓“负面缠身”。
关键词: 人脸识别

曾经广受追捧的人脸识别,近来可谓“负面缠身”。

就在昨日,“小鹏汽车6个月(2021年1-6月)采集43万张人脸照片,被罚10万”的消息在网络传播。

根据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事件起因是小鹏汽车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小鹏汽车门店客流监测项目框架合同》,合作内容包括:

小鹏汽车付款购买第三方公司的人脸识别摄像设备后,安装在旗下多家门店用于采集消费者的面部识别数据,数据上传至第三方公司后台系统,通过开发的算法对面部数据进行识别计算,以此进行门店的客流统计和客流分析,包括进店人数统计、男女比例、年龄分析等,依此在公司运营中用作参考。

由于该行为未经得消费者同意,也无明示、告知消费者收集、使用目的,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不过基于公司截至案发时已拆除人脸识别摄像设备、上传的数据已删除、无违法所得等考量,该行为才在原处罚裁量基础上从轻处理。

其实不只是小鹏汽车,去年11月曾有一则《消费者戴头盔去售楼处买房》的视频引爆讨论, 揭露的正是房地产企业售楼处在执行购房激励政策时,通过安装人脸识别摄像头、违规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的现象。今年的315晚会,央视也同样曝光了包括卫浴橱柜品牌门店、汽车4S店等众多知名品牌的侵权行为。

原本,近几年通过人脸识别搭建“智慧门店”、“智慧营销”等类型的解决方案层出不穷,但恰好在近年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加强建设相关法律政策以后,很多的项目却处于停滞状态了。

为何曾被追捧?

实际上,人脸识别不是被完全抵制的。相反,它的确是这个时代最伟大的进步技术之一

疫情前那几年,民众喜闻乐见,张学友演唱会上民警通过安检人像识别系统成功揪出逃犯;疫情发生后,戴口罩人脸识别的技术研发的确获得好评……

就像这两天,韩国政府宣布计划于2022年1月开始,利用超过1万个摄像头,结合人工智能算法和面部识别技术来追踪新冠患者的行踪以及他们密切接触的人,以此将分析摄像画面的时间从几个小时缩短到更短。对于可能担忧的隐私问题,则是通过系统给非追踪对象面部打上马赛克来解决。

刷脸支付、刷脸打卡给C端用户带来便利性,人脸识别在安全防控、疫情防控、城市治理等方面为政府机构带来效率的提升,这些好处是显而易见的。

又为何屡被叫停?

就像今年春天“人脸识别第一案”的终审判决上陈述的:

被告杭州野生动物世界被判删除原告办理指纹年卡时提交的包括照片在内的面部特征信息和指纹识别信息,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去动物园看动物必须要“刷脸”?小区门禁需要强制使用生物识别信息?逛商场进门店需要被超限记录各种信息?

根据《人脸识别应用公众调研报告(2020)》显示,九成以上受访者使用过人脸识别,六成受访者认为人脸识别有滥用趋势,还有三成受访者表示已因为人脸信息泄露、滥用而遭受财产损失。

最核心的争议点是:

民众不清楚人脸信息这样无法改变的“生物密码”,为何任何组织、任何单位都有权利以提高商业效率为名收集使用,却忽略了为消费者带来好处?

数据的所有权在哪?数据存放在哪?

当数据泄露的事件频出时,那些并不具有足够安全防御能力的公司企业,能否保证人脸信息的足够安全?

政策跟上,规范人脸识别应用标准

毋庸置疑,超前的技术与现行法律之间是存在滞后的。

我国当前主要以2020年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的《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为重要依据,遏制个人信息非法收集、滥用、泄漏等乱象,最大程度地保障个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另外根据今年8月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说明了人脸信息的合法性基础,包括:

1. 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为保护生命、财产安全。

2. 为维护公共安全,依法在公共场所处理人脸信息。

3. 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

4. 基于同意在合理范围内。

同时列举了人脸信息侵权的典型情形

1、在经营场所、公共场所违规使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人脸验证、辨识或分析。

2、未公开处理规则或未明示处理目的、方式、范围。

3、未经自然人或其监护人单独同意处理人脸信息。

4、违反规定或约定的目的、方式、范围处理人脸信息。

5、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人脸信息泄露、篡改、丢失。

6、违规或违约向他人提供人脸信息。

7、违背公序良俗处理人脸信息。

8、强迫或变相强迫获取同意处理人脸信息,包括非提供产品或服务所必须将同意作为前置条件,捆绑取得同意。

9、物业或其他建筑管理人将人脸识别作为出入服务区域的唯一验证方式。

正如同《涉人脸识别行为刑法适用的边界》一文中提出的,对于从维护公共安全理念出发的人脸识别应用,认为其具有合法性,可以适度容忍;

但是如普遍的商业活动中,应当以信息主体的知情和同意为底线,任何暗设人脸识别装置、未经权利人同意获取其人脸识别信息,以及虽有形式同意,但权利人并非自愿,这些都不具有合法性。

套上紧箍咒的人脸识别技术,有望在健康模式下繁荣发展

前瞻研究院预计,未来五年中国人脸识别市场规模将保持23%的平均复合增长速度,到2024年市场规模将突破100亿元,合美金约15.5亿美金。

我国有望成为全球最大的人脸识别市场。

例如车队管理领域,首先人脸识别帮助驾驶员完成身份认证,尤其对于一些矿场、化工厂等需要特定驾驶人员的场景,可以杜绝非系统内、不符合资质的无关人员驾车的可能性;

其次,人脸识别帮助监测司机的驾驶状态,如是否出现疲劳驾驶或玩手机等注意力分散的行为,及时辅助系统进行语音干预或上报预警,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以上对于车队运营管理,对于保险公司的投保决策都将提供较大支撑。

例如平安城市领域,在机场、港口、车站、街道、学校、娱乐场所等人员流动频繁的场所,运用人脸识别将大幅度提升机构检索、搜查的效率,已经是一项较为普遍且关键的应用类型。

当然,此刻许多人脸识别应用都会基于隐私问题被持以质疑态度,但祸兮福所倚,在更严重的问题发生前,在消费者对人脸识别的关注上升到国民热度时,很难不去说政策法律的制定和规范也是一件好事。

产生繁荣甚至产生泡沫时,暂时站定思考,重整态度和理念,才能长期持有人脸识别带来的广阔市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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