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对无线电管理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无线电管理局全面贯彻落实信息产业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无线电管理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和整体协调,科学规划和合理配置频率资源,加强频率台站管理,切实维护了空中电波秩序。
2006年:积极倡导自主创新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对无线电管理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无线电管理局全面贯彻落实信息产业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无线电管理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和整体协调,科学规划和合理配置频率资源,加强频率台站管理,切实维护了空中电波秩序。
第一,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无线电频率资源,积极倡导无线新技术自主创新。
2006年,无线电管理局组织完成了《频率划分规定》的重新修订工作,并在多个行业和部门组织贯彻落实《频率划分规定》。适时开展了UHF频段无线射频识别(RFID)、卫星数字多媒体广播、超宽带(UWB)、宽带无线接入等新技术新应用的频率规划工作,倡导和推动无线新技术新应用的研究、开发和利用。
第二、积极开展2008北京奥运无线电管理各项工作。
2006年,成立了北京奥运会无线电管理指挥中心,全面负责奥运无线电管理相关工作。目前,《奥运会无线电管理工作纲要》已完成,奥运会频率申请的专门网站也于2007年1月1日正式开通运行。
第三、加强频率台站管理,严格设台审批程序,做好无线电台站数据清理登记工作。
2006年,无线电管理局首先在承办2008年北京奥运会比赛项目的6省(市)组织开展了无线电台站数据清理登记工作,在此基础上,逐步在全国开展无线电台站清理工作。此外,还会同水上交通、渔业主管部门重点开展对水上无线业务使用频率台站的清理整顿工作。
第四、认真组织开展无线电频率和卫星网络协调,积极争取我国合法权益。
根据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通信与信息技术分委会双方主席扩大会议纪要精神,2006年4月在俄罗斯举行的中俄边境地区陆地移动业务GSM-900MHz频段无线电频率协调取得重大进展;2006年第一次和第二次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的无线电业务频率协调会谈和中越边境地区第四次地面业务频率协调会谈也都取得了圆满成功。
在当前各国激烈竞争卫星频率/轨道资源的国际大环境下,2006年,中国与澳大利亚、越南、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的卫星网络协调会谈分别取得了圆满成功,“北斗二号”系统在国际电联磋商会上的国际协调工作圆满完成。
第五,加快无线电管理法制建设,积极推动《无线电管理条例》颁布实施。
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工作取得较大进展。目前,《条例》修订稿已经通过部务会议讨论。无线电管理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动《条例》尽快颁布实施。
第六,积极开展无线电管理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国无线电管理事业的发展。
无线电管理局连续两年成功承办了国际电联无线电频谱管理与监测技术培训班;组织召开了中国-加拿大无线电频谱管理会议和中国-韩国无线电管理部门局长会谈,为彼此今后加强在无线电频谱管理方面的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2007年:提高频率资源利用率
2007年,无线电管理工作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密切联系无线电管理工作实际,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强化服务意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全国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和整体协调。继续协调处理好无线电管理机构与相关部门之间、国家和地方部门之间、中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各种无线电管理工作关系,使无线电管理工作服从于国家的整体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进一步科学、合理规划无线电频率资源,提高频率资源利用率和使用效益。要进一步加强无线电频率资源的科学合理规划,满足通信、广电、铁路、交通、航空、航天、公安、气象、农业、科研和国防等各个行业和部门的无线电业务需求。要重点做好无线射频识别(RFID)、超宽带(UWB)、宽带无线接入等无线新技术新应用的频率规划工作;按照信息产业部的统一部署,继续作好第三代移动通信频率分配前期准备工作。
三、全面开展无线电台站数据清理登记工作,规范和引导各类无线电台站健康有序发展。要继续抓好无线电台站管理这一基础性工作。在2006年无线电台站数据清理登记工作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在全国开展无线电台站数据清理登记工作,清查已分配、指配的频率使用和频占费缴纳情况,继续加强对研制、生产、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
四、认真做好无线电频率及卫星网络协调工作,加强无线电管理国际交流与合作。要继续加强与俄罗斯、越南等周边国家和港澳台地区边境(界)频率协调;继续做好卫星网络申报及协调工作。要组织开展国际间无线电技术业务交流工作,积极参与无线电管理国际事务。要抓紧做好参加2007年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的筹备工作,争取和维护我国的合法权益。
五、积极开展北京2008年奥运会无线电管理准备工作,保障奥运会测试赛期间各类无线电业务的正常开展。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奥运会无线电管理联席会议精神,完善奥运无线电管理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奥运会及测试赛的频率审批、无线电监测和设备检测等无线电管理工作。
六、推进无线电管理法制建设和法规知识的普及宣传,积极推动《无线电管理条例》尽快颁布实施。要按照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无线电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要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无线电管理条例》的修订和报送工作,推动《无线电管理条例》尽快颁布实施。
七、加大无线电监测力度,建立无线电频谱监测统计报告制度,维护好空中电波秩序。要进一步加大无线电监测和干扰查处力度,建立重点频段无线电频谱监测统计报告制度;要在全国已建立保护民航无线电专用频率工作长效机制的基础上,继续巩固保护民航无线电专用频率的活动成果,完善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无线电管理应急反应机制,加强对我国无线电安全和无线电管理应急预案方面的研究,为维护电波秩序提供有效支撑。
八、加强无线电技术设施建设,严格无线电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要进一步完善无线电管理信息网建设,实现全国无线电管理信息系统联网。要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依据无线电管理“十一五”规划和区域规划,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无线电监测体系。要坚持无线电频率资源“有偿使用”原则,严格国家各项收费政策和“收支两条线”的各项规定。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制定和理顺有关频段的收费政策,充分体现频率资源的稀缺性和经济价值。
九、大力加强无线电管理基础理论研究和人才队伍建设。要根据“十一五”期间无线电技术、应用的发展形势和管理任务,进一步加强对电磁频谱管理工作基础性、方向性、战略性问题的研究,全面提高无线电管理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和前瞻性。要结合本职工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各种层次、各种形式的无线电技术业务培训工作,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无线电管理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