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普陀公路运输管理所执法人员查获一名出租车司机使用假冒IC卡(伪造客运服务资格证副证)案,这是我市今年8月实施出租车司机IC卡记分制度以来查获的第一张伪造卡。公路运输管理部门称,按照《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该出租车管理公司将面临1000元至3000元的处罚。
11月30日下午3时50分,普陀区公路运输管理所执法人员在沈家门滨港路某宾馆门口暗访检查,执法人员将出租车司机李某的IC卡(客运服务资格证副证)插入手持读卡器,结果读卡器显示一片空白,再检查李某的客运服务资格证正证时,发现该正证条纹和色泽都和一般的客运服务资格证不一样,经进一步确认,该证系一张伪造的假证。
据查,李某来自安徽阜阳,今年23岁,在4年前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营运该辆出租车已有4天时间。此前,他还帮人代班,驾驶多辆出租车。李某交代,他持有出租车从业资格证,但一直没有考取客运服务资格证。今年7月,李某在定海鸦片战争遗址公园旁边某厕所的墙壁上看到一个联系办假证的手机号码,就联系上制作假证者,经讨价还价,以350元价格交易了一本假客运服务资格证。李某说,自己知道办理假证是违法行为,但心存侥幸,以为不会被查到。
普陀区公路运输管理所出租车管理股股长王军道告诉记者,从事出租车客运服务业有一定准入门槛,首先需要交警部门证明该司机在3年以上无重大责任事故;其次需要通过公路部门组织的客运服务资格考试。我市今年8月开始对出租车驾驶员实施IC卡记分制。卡中包含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用等重要数据,执法人员可以用读卡器及时进行检查。李某没有取得客运服务资格证,却从事出租车客运服务,说明该出租车管理公司在管理上存在漏洞。
公路运管部门要求,相关出租车公司需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出租车驾驶员的管理。同时提醒驾驶员,想要从事出租车营运,必须通过合法渠道取得相关资格证,使用假证,企图蒙混过关将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