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内蒙古实施“一卡通”延伸改革,实现了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审批、核实、发放电子签章,并将城镇居民补贴纳入“一卡通”发放范围,极大提高了行政效能,推进了财政补贴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今年前11个月,内蒙古全区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达到100.17亿元,突破100亿元大关。
据悉,为更好地落实党和政府各项财政补贴政策,充分解决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综改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从2008年开始开展了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改革。改革经过局部试点、全面推进和提高完善三个阶段,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以来,内蒙古各级政府按照富民与强区并重的原则,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出台了多种保障民生的政策,并通过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信息系统及时、足额发放到城乡居民手中。
今年前11个月,全区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达100.17亿元,涉及38类120项补贴,累计发放398.91万户、1760.83万人次。其中:发放给农民的补贴资金83.19亿元,人均受益1891.76元,占发放总额的83.05%;发放给牧民的补贴资金13.83亿元,人均受益1863.99元,占发放总额的13.81%;发放给城镇居民的补贴资金3.15亿元,占发放总额的3.15%。据预测,到2010年末,内蒙古全区“一卡通”发放补贴资金有望达到12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