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到18日,《2010年宁波市区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权投放实施(征求意见稿)》首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昨天,市公管处对54条书面意见通过媒体向市民进行解答。
1月13日到18日,《2010年宁波市区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权投放实施(征求意见稿)》首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昨天,市公管处对54条书面意见通过媒体向市民进行解答。
翁女士说,“丈夫今年45岁,有20多年驾龄。上了年纪工作不好找,不知个人能否参与出租车营运权招投标?”
《宁波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权的投标人应当具有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业务的资格,并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个人不具备成为投标主体的资格。市公管处副处长张轶宁解释说:“出租汽车拥有量在60辆及以上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本次客运汽车营运权招投标。”
有市民提出,新投放车辆能否尝试用电动汽车?张轶宁表示,目前宁波市内的充电网络还不完善,而且电动汽车充电时间长、维护成本高,一个电瓶就要5000元左右,一般快速充电至少2个小时,一次充电后续驶里程较短。
程先生在来信中提出建议:现在出租车内安全保险杠80%以上都是20年前夏利车时代的防护栏,不雅观又不安全,应该更新换代。
“这次新投放的300辆出租车将是全市出租车的‘标杆’”。张轶宁介绍,所有车辆的尾气排放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车内需安装卫星定位监控系统(GPS)、110报警系统、营运数据卡(IC卡)、市民卡系统接口等设备,安全防护栏也将更新。顶灯将用新型智能LED显示屏,中间的高亮显示屏可显示车辆状态,如“空车”、“暂停”、“载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