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状
目前,由于不同统筹地区之间在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差异,导致流动劳动力、异地退休人员在医疗保险关系续转方面困难重重,阻碍了劳动力自由流动和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了参保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不便。尤其针对异地报销医疗费难,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问题。
举措
实现全省基本医疗保险“一卡通”,支持省内跨统筹地区就医的参保人员在省内实现异地就医、购药直接结算;同时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完善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和统筹基金结算办法。
此外,辽宁还将解决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蒋斌昨天在发布会上介绍情况时表示,在异地就医服务管理问题上,辽宁省在今年7月1日前彻底解决异地就医的异地结算难题。“完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做好异地就医服务管理和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
相对于跨省转接来说,辽宁省已经解决了流动就业人员的医保跨市转接的问题。具体转接办法是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返还给本人,基金账户不转移,到异地参保后,缴费年限可接续。但由于受到异地结算难题的困扰,按照目前的规定,参加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地或居住地在外地的在职职工及退休后异地安置的人员,虽可办理长期居外,但手续繁琐。办理长期居外人员需在当地就近选择三所医疗保险定点的综合医院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均由个人先行垫付,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医疗终结后六个月内,由本人或代理人持相关材料到医保中心审核报销,医保中心对于报销完的费用通过银行转账或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给报销人报销钱款。对于没有事先申请,就不能报销异地就医费用。
即将于今年7月1日实施的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通过异地协作机制来保障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根据新社保法的相关规定,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正在研究解决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研究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医结算办法。估计在2011年7月1日前肯定拿出一整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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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调养老金春节前发放到位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蒋斌介绍,从社会保障参保率来看,目前我省在职职工参保人数已经达到了965万人,退休职工已经达到了440万。参保率相对比较高的就是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基本可以达到100%,参保率比较低的应该是自由职业者和个体工商户。下一步我省的工作重点,将是参保率相对比较低的农民工、农民工企业。“全国100个退休人当中,辽宁就占8.3个,占比是非常高的。 ”蒋斌介绍,我省已经连续七年,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今年人均将上调140元。从上周开始,各市已经开始陆续发放,根据参加工作时间、年龄等因素,发放标准也不同。“初步的设想就是要在春节前争取发放到位。 ”
另外,关于城镇老年居民的养老保障问题,我省正在进行前期调研,就是说没有从业过的60岁以上的城镇的老年居民,将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再出台这方面的有关政策,使这一部分老年居民做到老有所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