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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新农合一卡通 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作者: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场处处长
时间:2011-02-17 10:56:34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十二五”开局之年,在改善民生上要扎扎实实办几件实事,强调要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价格合理、方便可及。药品涉及每个人、一辈子,是最重要的民生之一。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十二五”开局之年,在改善民生上要扎扎实实办几件实事,强调要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价格合理、方便可及。药品涉及每个人、一辈子,是最重要的民生之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及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以下分别简称省局、全省系统)认真贯彻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整治药品市场秩序中,以“群众的呼声为第一信号、群众的需要为第一选择、群众的利益为第一原则、群众的满意为第一标准”,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用药利益探索办实事的路径。

  从严加强市场监管 保障民生

  狭义的药品市场是指药品的流通、使用以及药品信息传媒,均有较多的整治侧面。我们重点加强与公众密切相关的用药终端取向即零售药店和药品使用单位药房、用药源头导向即药品广告这“源”与“流”的监管,在保民、安民上办实事。

  (一)在流通环节,组织“示范药店”的争创。

  随着公众自我保健、自我医疗意识增强,家庭用药逐步进入消费自主时代,“小病进药店”成为首选。我省现有药品零售企业10337家、76个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所辖门店3588家,共计13925家零售药店,均已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认证,取得合法资质。“示范药店”就是在其硬、软件均已齐备的基础上,一是标准提升,体现导向性。二是分级评选,体现层级性。分省、市、县三级评选,由下而上,逐层递进,管理属地。三是常数控制,体现竞争性。四是授牌明示,体现公开性。“示范药店”由相应层级局命名授牌。五是实时审验,体现动态性。各层级的“示范药店”随时接受所在地的审验监管,上级局向下延伸一级抽查。六是时效两年,体现滚动性。每两年为一评选周期。下一轮评选时,上一轮的全部归零,重新评选。

  (二)在使用环节,启动药品使用单位“规范药房”建设。

  药品使用单位是指依法登记成立并使用药品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从事疾病预防、康复保健、戒毒等活动的单位。2009年全省拥有药品使用单位约3.9万余家,接受诊疗人次约1.6亿人次,而其药品使用量占药品终端销售的80%以上。药品使用单位的“规范药房”建设一是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对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安全高度重视,省委书记李鸿忠等领导多次就加强使用药品质量监督抽验、严查违法使用药品案件等作出重要批示。这为推进“规范药房”建设指明了方向。二是联手相关职能部门,明确建设标准。卫生部从药品使用的药事管理角度曾就药品采购供应、调剂、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药物临床应用等下发一系列技术操作规程和指导原则,2010年8月又下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同年10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以下简称国家局)从药品使用的质量监管角度,下发了《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实践基础上,省局依据《湖北省药品管理条例》,与有关部门酝酿《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三是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实现以点带面。我们分类指导、推进。在中心城区,三级甲等医院十堰太和医院开展了以“博士硕士学士 公众用药安全卫士”为主题的“规范药房”建设,省局主要领导多次亲临现场总结经验。四是严管药品使用质量,“中心”依托“核心”。传统临床药学强调“以合理用药为核心”。随着医改深入和对药品使用质量日益严格的监管,我省临床药学向“以病人为中心”转移。“核心”紧贴“中心”,“中心”依托“核心”。五是重点整治专科、民营医疗机构药房。

  (三)在传媒环节,开展虚假广告的整治。

  作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批、监测的职能部门,我们按照真实合法、科学准确的原则,通过国家局广告监管专网及省局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依据标准严格审批。群众对药械保健食品虚假广告深恶痛绝,全省系统则把监测及移送、曝光所监测出的虚假广告作为重点。2010年的主要工作措施有:充实硬件、培训人员、建章立制、配合协调、联手监管。全年共监测并移送工商部门查处虚假广告1631件,其中药品1159件、医疗器械112件、保健食品360件。我们还充分利用工商、宣传、广电、通信等部门组成的部门联席会制度,通报情况、研究措施、检查督导。按照法定职责,我们对虚假广告的主要处置措施有:公开曝光、及时移送、治理违法行为、开展失信惩戒。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呵护民生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是整治药品市场秩序的题中应有之义。全省系统在护民、惠民上办实事。一是调配突发事件急救药品,维护群众的生存权。2010年8月,《楚天都市报》报道被毒蛇咬伤来汉救治的咸宁一七旬老人生命垂危,急需抗蛇毒血清,武汉市场均已断货。省局主要领导当即责成职能处室全力调配。三十余人经近十二个小时的电话查询、协调、接力转运,终于分别从上海、武汉江夏调配到两瓶抗蛇毒血清,并送至医院,挽救了老人的生命。除重大公共突发事件按国家规定储备急救药品外,季节性、局部性等个别突发事件急救药品的调剂,也是药监部门的应尽职责。二是受理公民个人药品、食品等送检样品,维护群众的参与权。三是实施药品零售纳入医保、新农合报销的“一卡通”,维护群众的平等权。为了适应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扩面提标,并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部分市州的部分地区已将患者在零售药店购买药品费用纳入医保或新农合报销即“一卡通”。有的地方还实行了更为便捷的“药店+诊断”模式。省局已将此列入“示范药店”的争创条件,旨在有序引导推广。四是对消费者购买假药先行退付,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多年以来,全省系统对消费者购买的问题药品经鉴别核实为假药后,按所购货值金额先行退付。通过先行退付,既保证了消费者利益不因假药受到侵害,又能完整了解事实真相。五是及时受理处置举报投诉,维护群众的监督权。我们坚持认真处置群众的涉药举报投诉,做到了举报一起受理一起、受理一起处置一起,处置一起反馈一起。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一定物质奖励。这样一方面有利于调动千万双眼睛,构筑食品药品的安全防护网,同时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提供涉药公共服务 服务民生

  规范有序的药品市场秩序需要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在群众的参与中又能为群众提供优良的涉药公共服务。在利民、便民上办实事。一是开展“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组织“清理家庭小药箱”,并对清理出的过期失效药品收回并免费兑换、集中销毁。此举深受群众欢迎,已成为全省系统涉药公共服务的常态项目。二是“药学服务”进农村、进社区。结合有关法规强调药师、执业药师的在职在岗,我们鼓励倡导驻店药师、执业药师深入店域周边农村村组、城市社区,利用其熟悉掌握科学用药、健康保健知识的技术优势,为村民、居民定时讲座并定量提供药学、保健咨询服务。省局已向全省推广武汉市局制订的《驻店药师、执业药师药学服务规范》。

  (作者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场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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