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安康讯 (记者 胡毅) 安康市人社局、工商局等6部门日前联合制定了《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农民工工资“一卡通”支付的实施意见》,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预防和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
《意见》规定,安康市建筑施工企业雇用农民工1个月以上的,应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实行“一卡通”支付,企业应当在建设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并与银行营业网点签订《代发农民工工资协议书》,按月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中向农民工实名工资卡支付工资。今年起将在市、县区骨干建筑施工企业中进行推广试点,首先确立一批示范企业,逐步在年底前建立起“一卡通”支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