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由市公安局、浙江警察学院起草的《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工作规范》顺利通过公安部科技强警标准化验收组的验收,由市公安局“创造”并进行标准化试点应用的这项“规范”从此正式成为我国公共安全的行业标准,不久将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据悉,市公安局从2005年开始大规模建设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到2010年,已建成派出所监控中心14个、监控探头3873个,智能卡口65套,卡口式电子警察30套,社会自行投资的监控探头4万余个,CK自动报警用户5000余户,形成了“面上成网、外围成圈”的技防架构。2007年10月,公安部指定义乌市公安局承担视频监控工作标准化试点工作。试点期间,市公安局狠抓视频监控系统运行机制、内部管理机制、考核奖惩机制、运行维护保障机制等“四大机制”,发挥即时发现、人机互动、打防互动等“三大特色”,大大提高了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管控治安的能力,街面案件大幅度下降,切实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