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以来,武汉ETC运行情况如何?车主遇到了哪些问题?昨日,武汉市城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通报,武汉ETC顺利启动平稳运行,实施ETC的“六桥一隧”畅通,并解答了车主关于ETC的有关问题。
问题1:7月1日实施ETC后,对外籍机动车如何征收路桥隧通行费?
答:在本市办理机动车定期检验手续的外籍机动车,7月1日后与市籍机动车一样按ETC方式征收通行费。这类机动车进出入城服务管理站时不再缴纳通行费,但车主应主动出示《电子标签业务受理单》和《机动车行驶证》(副本上有武汉市交管部门年检记录),服务管理站工作人员查验后放行。
未在本市办理机动车定期检验手续的外籍机动车,先实行过渡期,在过渡期内仍按此前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征收通行费,即进入城区时应按此前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缴纳通行次费,进入一次缴纳一次,缴纳后在城区内三日内有效;经常进出城区的,也可选择交纳通行年费。过渡期结束后,通行收费桥隧时由ETC系统计费,由服务管理站和三环线上的白沙洲大桥、长丰桥、天兴洲大桥收费节点的人工辅道(MTC)查验征收通行费,车主也可到路桥收费管理中心设立的服务点缴纳通行费。
问题2:安装的电子标签如发生被盗,该如何处理?是否会影响车主账户的安全?
答:安装的电子标签如发生被盗,车主应及时拨打服务热线96512告知路桥收费管理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到安装服务点为车辆补装电子标签,并承担电子标签补装的成本费用。
电子标签具有防拆功能,一旦被拆下,ETC后台系统显示该电子标签异常。且该电子标签会自动失效,不会影响车主账户安全。
问题3:能否私自拆卸电子标签?
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私自拆卸电子标签。电子标签具有防拆卸功能,私自拆卸再自行安装后不能工作,且一旦通行ETC桥隧,ETC后台系统显示该电子标签异常,需到服务点接受处理。
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第210号令的规定,对于私自拆卸、损毁或者屏蔽干扰电子标签的,责令其限期改正、补缴通行费,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问题4:车主安装电子标签时,对已产生的通行费如何处理?
答:对无电子标签的机动车通行收费桥隧的,车牌抓拍系统会记录车辆通行产生的通行费,车主在安装电子标签时,应补缴已产生的通行费。
问题5:车主预存通行费的余额不足时该这么办?
答:当车主预存通行费余额不足时,短信会提醒车主。车主也可通过路桥收费管理中心的服务点、客服网站www.whetc.org.cn查询预存通行费余额信息。当车主预存通行费的余额不足时,车主应及时续存通行费。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第210号令的规定,对未预存通行费或者预存数额不足而欠缴通行费的,车主在欠缴之日起15日内仍未补缴的,将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处以欠缴费额5%的罚款。
问题6:堵车时是否会重复计费?
答:机动车如在收费节点区域遇堵车,ETC后台系统会自动剔除重复记录。同时,车牌抓拍系统对车辆从驶入收费抓拍区域到驶离抓拍区域,只抓拍一次。通过上述技术手段,能保证堵车时也不会重复计费。车主可登录客服网站www.whetc.org.cn查询通行信息。若有疑问,可通过服务热线96512咨询。
问题7:车主如何通过客服网站查询通行缴费信息?
答:车主登录ETC客服网站www.whetc.org.cn后,点击“客户服务”,再点击“自助查询”,在自助查询窗口输入《电子标签业务受理单》上的客户号或车牌号或电子标签号以及查询密码,即可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