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垄断”早已不是新闻,长期备受诟病,公众不满却无能为力。涉及国计民生、基础设施投入巨大等成为电信资费居高不下的理由。国家发改委近日证实,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正在被反垄断调查。这一消息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中国电信为何遭遇反垄断调查?中国电信是如何滥用行业垄断支配性地位的?《经济参考报》记者进行了采访和调查。
“黑白名单”“价格歧视”是中国电信最突出垄断行为
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研究报告《宽带瓶颈: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基础设施短板》认为,中国电信不仅处于垄断状态,而且有垄断行为,垄断行为中最典型的就是价格歧视。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互联网接入与电信垄断”学术研讨会获悉,目前中国60%的宽带接入用户、65%的内容资源、62%的国际出口带宽集中在中国电信,网间互联总流量中有83%流经中国电信网络;中国联通的宽带接入用户、内容资源、大约是中国电信的一半,国际出口带宽占33%;其他运营商的市场占比总和不足10%。中国目前的互联网宽带接入市场,基本上是一个由中国电信占垄断支配地位、中国电信和联通两大运营商双垄断的格局。
“自行协商”、“市场行为”等看似公平对等的语句,其下掩盖着的是强者凌弱,弱者只能被动接受、别无选择。电信专家指出,从市场竞争角度看,中国电信与其他运营商之间的接入价格属于垄断定价,说是所谓“自行协商”结算费用,实际是中国电信单方面决定,中国电信利用了手中巨大的互联网接入用户的市场地位,以及IC P网站托管用户的巨大流量占有的市场地位,对弱势运营商制定了垄断价格,涉嫌违反已出台的反垄断法。
近年来,为了充分利用信息产业部的规定,维护垄断和支配地位,中国电信制定了远高于市场价格的结算标准,以此增加竞争对手的带宽接入成本,遏制竞争对手的宽带业务发展,从而最终稳固自身的宽带市场,其具体做法是,在实际操作中设立了“黑白名单”,予以差别定价。
中国电信将高带宽接入用户(45M以上)分为两类:一类是联通、铁通、移动3家基础运营商,以及教育网、长城宽带两家全国性单位,必须由中国电信集团直接受理业务。中信网络和广电机构这两家地域性单位,必须由中国电信集团审批后才可受理业务。除了上述用户外的其他用户属于第二类,中国电信省级公司可直接受理业务,但也要进行价格管控,避免为第一类用户提供转接。
由于中国电信给两类用户的待遇差异巨大,第一类用户的结算价格一般都高达100万元/G /月以上,第二类用户的结算价格则一般只有25万至42万元/G /月,在一些地区,二类客户向中国电信购买带宽的价格甚至低达10万元/G /月。由此造成互联网接入的双轨价差,弱势运营商包括广电网络,通过第三方ISP进行转接,目的在于绕过中国电信的价格门槛,寻求互联网接入的生存空间。
“灭”掉伙伴甚至“家臣”中国电信滥用支配地位
以“第三方寻租”方式获得相对低成本流量的弱势运营商,并未能侥幸多久,中国电信开展了一场“大清洗运动”清理门户。2010年8月上旬,中国电信要求其各省公司对其他运营商和互联单位等的穿透流量接入加以清理。迄今为止,已有联通、铁通、长城宽带、地方广电机构及民营互联网接入商遭受冲击,其中强者尚能苟延残喘,弱者则一命呜呼。
所谓“穿透流量接入”是指由于互联网带宽存在规定价格与市场价格差价,一些公司从中国电信购买带宽后,转售给弱势运营商的行为,这条路径被称为“流量穿透”。
业内人士指出,通过第三方迂回接入中国电信,是弱势运营商的普遍行为。互联网流量最大,用户最为集中的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省市,是流量穿透最密集的地方,成为中国电信此次清查和打击的重点区域。
在内部通知中,中国电信集团要求,各省公司要自查自纠,查实违规接入立即清退,并向集团公司报备,不得以其他理由拖延整改。为防止地方公司因业绩或利益搞小动作,中国电信还要求各省对其他省的异常流量进行举报,由集团核查处理。中国电信还出台了惩罚标准:一旦查实,首月加倍扣减违规省级公司业务收入100万元,此后每月按100万元递增扣减。
专家表示,按理说中国电信进行清理是一个内部的清理,但是,由于中国电信占据着互联网接入市场的支配地位,其内部清理的实际结果已经排挤了竞争对手,按照国家《反垄断法》第二条,叫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中国电信此举的意图是集中权力,加强垄断。当语音业务中心地位不再之后,中国电信重新审视和评价互联网接入作为数据时代核心业务的地位,为维护自己在产业链中的核心地位,不惜“灭”掉上下游合作伙伴甚至“家臣”,重新走上高度集权垄断之路。
电信出此一策,和当前互联网发展环境的变化有关。过去,语音业务是运营商主要业务,但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数据业务成为新的主要业务。人们逐渐意识到,电信改革打破了电信垄断,但没有打破互联网垄断,打破了语音管道垄断,但遗漏了数据管道垄断。如果把基于语音联接的垄断称为一次垄断,那么基于数据的互联网接入就是二次垄断。
电信这场所谓内部的大清理,谁受害谁受益?结论不言自明。
民营互联网企业利益以及消费者利益都受到了严重损害。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研究报告数据显示,由于中国电信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作为合作伙伴的接入服务商、数据服务商,包括中国电信下属公司(电信三产)业务也受到了影响。业界专家分析,像电信通(鹏博士)、网宿科技等上市企业,业务都收到影响,包括正在申请境外上市的蓝汛科技。
中国电信清理穿透流量接入后,2010年8月12日至9月9日,仅广东铁通就爆发了37477件用户投诉,38443用户拒绝缴费,并已有28210用户面临退网。此外,中国电信滥用垄断造成的市场支配地位和支配权力,还会带来损害创新而有违公共利益的问题。
电信巨头垄断难题不解三网融合新政恐成空话
由于《电信法》尚未出台,电信市场监管的上位法缺乏,使得国家对电信行业国有企业的垄断状态及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管。此次中国电信清理行动及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已经暴露了这个问题和矛盾。专家认为,如果宽带垄断问题不从根本上解决,现在国家三网融合新政可能会变成空话。
非常值得欣慰的是,此次中国电信和联通遭遇的反垄断调查,让业界看到了中国政府在反垄断、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所展示出来的巨大决心和不懈努力。
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中国电信和联通此次遭遇反垄断调查,与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对电信领域垄断现象的持续关注研究及多篇直指垄断核心问题的深度调研报告之间,存在直接关系。
业界普遍认为,电信主管部门多年前制定的国家互联网交换中心100万元/G /月的上限标准,由于技术进步、市场规模扩大等原因,已经与当前市场脱节,并已造成当前互联网接入双轨价格的事实存在。
因此,专家们建议,不仅要严查电信巨头的垄断行为,工业与信息化部还应当尽快评估论证这个问题,并及时调整网间结算政策,解决好这个突出矛盾。同时,对于弱势运营商向中国电信、联通进行单向结算的体制,由于中国电信、联通已不是2001年国家制定该规则时的背景和情况,建议应适时作出调整,改为双向结算体制。
姜奇平等电信专家建议,电信行业主管部门,应明确互联网接入市场的开放政策,将“穿透流量”合法化,加快开放与竞争的步伐。及时调整网间结算的结构与政策,增加国家交换中心(N A P)点的互联带宽,降低网间结算价格。
鉴于自1997年《中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暂行规定》(国务院195号令)颁布以来,互联网接入市场已经是一个开放市场;鉴于目前中国电信和网通已经占有互联网接入、网站内容资源均在90%以上,国际出口带宽95%,中国互联网接入市场已经形成典型的双垄断局面。
为了打破这个双垄断局面,鼓励竞争,推动技术与应用创新,应当尽最大可能地促使那些仅占不足5%份额、有创新能力的ISP/ID C公司,在国家交换中心互联、骨干网间直接互联之外,发挥配置市场资源的作用,作为更好地解决网间互联问题的一个有效的补充解决手段。为此,在加强市场监管和网络安全管理情况下,电信行业主管部门应明确第三方“穿透流量”和“高带宽转售”合法化。
专家建议,应当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包括进一步开放电信网络资源,切实地支持那些在宽带互联网领域中,有路由优化技术、及智能路由解决方案的服务商进入这个市场,参与电信资源和市场要素的配置和供给,推动产业升级与业务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