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重在实施。为保障工业转型升级发展的目标任务如期实现,《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国发〔2011〕47号,以下简称《规划》)对规划实施专门做出了全面部署,为规划实施有力、有序推进提供了保障。
一、加强规划宣传,健全规划实施的组织保障体系
认真做好规划宣贯工作。做好规划宣传工作,是引导社会各界自觉参与规划实施过程的重要途径。全国工信系统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和把握《规划》的精神实质,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进一步凝聚各方共识,把“十二五”推动工业发展的指导思想统一到《规划》确定的主题主线上来,把工作重心统一到《规划》确定的重点目标和重点任务上来,增强实施规划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健全组织保障体系。完善组织机制,明确规划实施责任主体、监督主体和协调主体,是推动工业转型升级规划实施的重要保障。规划涉及面广、实施难度大,需要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密切协调。《规划》明确提出,建立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部际协调机制,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加强规划实施的信息沟通和政策协调,统筹协调规划实施的重大事项,努力形成推动规划落实的合力。
加紧建立健全规划实施部省联动机制。《规划》明确提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加强协作,保障规划顺利实施。根据部成立以后的初步实践,建立健全部省联动机制是推动工作的有效形式,其中的关键是找准切入点,确定工作载体和抓手,更多地发挥地方的积极性,更多地依靠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推进工作落实。
二、明确规划实施责任主体,落实分解责任
企业是落实规划目标的主体。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规划实施主要依靠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工业转型升级首先是企业的转型升级,没有企业素质的提高,工业转型升级就无所谈起。规划中提出的主要目标、重点,是对市场主体的行为导向,主要通过完善市场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引导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来实现,《规划》提出的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等任务,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实现。
各级政府的责任主要在于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建立健全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长效机制。各级政府应正确履行职责,完善法规政策,合理配置公共资源,调控引导社会资源,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完成。对规划确定的约束性任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宏观指导,做好跟踪监测和信息发布,定期公布各地区规划目标完成情况,切实发挥规划的导向作用。
三、突出主攻方向,编制并实施工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狠抓转型升级关键环节。在规划实施中,要聚焦自主创新、技术改造、“两化”融合、节能减排、淘汰落后、兼并重组、品种质量、产业基地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转型升级的核心要素和关键环节,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促进工业技术结构、组织结构、布局结构和行业结构的全面优化。围绕《规划》确定的重大工程、重点专项和重大项目,要认真做好前期论证研究和项目储备工作,加快启动和实施一批基础好、带动性强的专项和项目,力争在转型升级的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
组织实施工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制定重点行业和领域转型升级总体方案;各地区应结合自身资源禀赋、比较优势,制定本地区工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增强实施方案的可操作性,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实现。根据这一要求,要组织编制工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作为推动规划实施的载体和抓手。总体考虑是,《规划》中确定的重点任务较多,结合我部及工信系统实际,分年度实施一系列专项行动计划。
加强规划实施的协调配合。规划实施必须做到三个结合,将规划实施与资源配置有机结合起来,使规划有重大项目或工程作为必要支撑;将规划与产业布局结合起来,强化规划在空间布局上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将规划与配套政策措施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产业政策、财税金融和价格、标准、法律法规等多种手段的调控作用,确保规划目标的如期实现。要创新工作的方式方法,主动加强与各方面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新的政策资源和手段,调动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等各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提高规划实施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四、完善工业行业管理体系
强化工业行业管理。大部门体制是协调决策、执行服务和监督管理机制的综合变革。要强化工业行业管理部门在制定和实施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标准等方面的职能。加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统筹协调,注重政策目标和政策工具的衔接,搞好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社会政策等在推动工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的协调配合。
完善行业运行监测网络和指标体系。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必须做好基础性工作,要完善行业运行监测网络和指标体系,强化行业信息统计和信息发布。研究探索建立适应现代产业体系的监测方法,及时准确地掌握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加强对新经济形态、业态和商业模式的调查研究和科学统计。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的积极作用。行业协会是企业与政府之间桥梁与纽带。《规划》要求发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在加强行业管理、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通过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反映企业诉求和行业情况,协调维护企业利益,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应注重发挥协会资源优势,使协会在行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行业信息化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五、做好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
建立完善评估机制。规划评估是保障规划有效实施的必要环节。必须对规划执行效果和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做出分析评价,并针对环境变化和存在的问题,对调整和修订规划提出意见。《规划》对评估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不断完善和优化规划实施方案和实施手段。特别要加强在规划实施的某一阶段和特定领域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建立规划实施情况年度评估机制,确立以目标为导向的量化指标评价体系。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度检查评价。工业行业主管部门应提出规划实施年度进展情况报告,并以此作为规划实施方案修正的依据。
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实践证明,规划中期评估是推动规划实施的有效举措,是加强规划实施的检查监督的重要方式。通过规划中期评估,对工业转型升级进展情况进行系统性评价,及时了解主要指标和重大任务进展情况,发现规划实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为有关决策制定提供有力支撑。规划中期评估在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根据评估结果对规划进行调整修订,及时出台政策,有助于引导和协调各方力量共同推动规划目标实现。中期评估也为下一个规划基本思路的制定提供了研究基础,对规划的编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完善和优化规划实施方案和实施手段。在规划执行过程中,应不断完善和优化规划实施方案和实施手段,研究探索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新思路、新条件和新举措。改变只在五年规划中期和结束时对完成情况进行评估的做法,切实以工业转型升级为工作主线,努力提高工业发展质量效益。工业主管部门既要立足现有资源和手段,加强与发改、财税、金融、土地等部门的衔接协调,又要充分发挥工信部门熟悉行业、贴近企业的管理优势,加强研究、主动谋划、积极作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