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给利用高速公路出行的车主提供真正方便、快捷的服务,天津市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管理中心与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合作在华夏河东支行、南开支行、武清支行和滨海二级分行建立“一站式”服务网点。任何单位及个人可在华夏“一站式”网点办理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全业务功能。用户在银行网点就可以安装车载电子标签和办理华夏速通卡。
据了解,办理ETC时个人用户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单位用户需携带单位开具的介绍信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办理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办理时需填写《速通卡办理申请表》和《电子标签使用协议》即有专业安装人员为您的车辆安装电子设备。
除了在华夏银行的“一站式”网点办理相关业务外,车主还可以通过天津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管理中心(河北区外环线16公里处)、滨海营业厅(津滨高速滨海站内)和塘沽营业厅(塘沽区第五大街37号)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