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建委制定了《福州市建设工程远程动态监管平台实施细则(试行)》,以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昨日起,实施细则在市城建委网站上公示,公示7月25日结束,欢迎大家提出意见建议(联系电话:87115662,传真:83337239)。
全天候监控建设工地
远程动态监管平台是指在施工现场安装远程视频监控和人脸识别等设备,采集视频信号,通过网络传输和信息处理后接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视频监控专网,实现对建设工地24小时实时监控及录像。
从实施细则下发之日后发出招标文件,且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不含市政维护项目),必须按要求进行远程视频监控:
建安投资造价超过1000万元(含)或建筑面积达到8000平方米(含)的建设项目,10层及10层以上或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单位工程;高度70米及以上的高耸构筑工程;申报市级以上标化示范工地或优良工程的项目;现场管理混乱或发生等级事故,被管理部门确定需要实施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重点监控的在建项目;工程建设中有基坑的项目;地铁、轻轨单位工程,给水厂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以及市政工程有桥梁、隧道的项目;建安投资造价超过800万元(含)或建筑面积达到6000平方米(含)的保障房、校安工程建设项目;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必须安装或建设单位(代建单位)需要安装的项目。
施工现场拟安装人脸识别考勤机
实施细则指出,建设工程视频设备和安装数量应达到满足监控视野实时覆盖工地每个单位工程所有结构主体操作面,重点对安全通道、工程人员、材料主要出入口、材料堆场、制作加工场、农民工宿舍、基坑、人货梯、塔吊等部位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同时,市政桥梁施工现场高点设置1个监控点。此外,同一施工项目在施工现场监理项目部共同安装1台人脸识别考勤机。
实施细则明确,监控录像至少保存7日。监控系统提供视频设备视频中断异常信息报警功能,并且在异常发生5分钟之内,将该异常信息提供给远程动态监管平台。
建设单位应先登录福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网(网址http://www.fjgczl.com),进入信息系统上网录入项目基本信息。工程开工20个工作日前,建设单位应进入市城建委远程动态监管平台发起视频安装申请登记,选择符合条件的电信运营商申报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工程开始施工未按规定要求安装到位,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依相关法规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