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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农村低保资金发放实现“一卡通”
作者:谢文锋
时间:2012-10-19 09:22:49
为了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资金的发放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杜绝各种违规违法问题的发生,确保农村低保资金的使用安全,从2012年第3季度起,农村低保资金实行县财政统一发放,并由县民政局、农村合作银行共同协作,按季度直接分配到农村低保对象“一卡通”账户。
      为了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资金的发放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杜绝各种违规违法问题的发生,确保农村低保资金的使用安全,从2012年第3季度起,农村低保资金实行县财政统一发放,并由县民政局、农村合作银行共同协作,按季度直接分配到农村低保对象“一卡通”账户。

  农村低保资金实行“一卡通”发放,不改变原有低保资金管理模式,资金发放实行“一户一折一号”,由各镇每季度第三个月5日前将低保对象及低保资金花名册以文件形式上报民政局,民政局进行审批后报财政,财政局及时将低保资金划拨到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每季度末按时将低保资金发放到低保对象个人账户,低保户凭存折到银行取钱。

  农村低保“一卡通”的实用,实现了低保救助资金封闭式运行,减少了中间诸多环节,确保了低保补助金及时足额地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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