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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玉文:一卡通“卡”了谁“通”了谁?
作者:王志全 段玉文
时间:2012-12-05 09:42:52
11月28日,《齐鲁晚报》A05版刊发了山东鲁商一卡通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卡通”)在中石化加油站、家具、旅游等三行业向持卡人加收5%费用的报道后,引起各方关注。有知情人透露了中石化山东公司和一卡通签订的协议,双方约定的刷卡手续费为消费金额的0.5%。
  11月28日,《齐鲁晚报》A05版刊发了山东鲁商一卡通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卡通”)在中石化加油站、家具、旅游等三行业向持卡人加收5%费用的报道后,引起各方关注。有知情人透露了中石化山东公司和一卡通签订的协议,双方约定的刷卡手续费为消费金额的0.5%。(《齐鲁晚报》12月3日A11版) 

  “一卡通”推行之初的宣传是一卡在手走遍全省,让几张几十张卡集一身,确实给广大消费者带来很大方便。按照惯例,发卡方只向商家收取一定的费用,持卡人是没有任何负担的。因此,“一卡通”也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欢迎。想不到的是,当人们将身上的一大堆卡瘦身成一张“一卡通”,觉得再也离不了时,“一卡通”觉得时机成熟,悄无声息地向持卡人收起费来,而且出手之狠让人感到震惊。向商家收取0.5%,再向持卡人加收5%,重复收费且费率畸高,可以说独创且遥遥领先世界纪录了。照此收费,岂能不一夜暴富?

  面对消费者愤怒的质疑,“一卡通”公司的刘女士向解释说,“作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央行的管理主要侧重保护消费者预付款的资金安全,对预付卡手续费没做规定。主要是各预付卡公司市场化运作自主运营,所以,一卡通所收手续费多少不受央行有关银行卡手续费标准制约。”如果真如此,那么就是“一卡通”钻了制度的空子。

  可惜的是没有钻好,致使漏洞百出。首先,即使国家关于预付卡的制度没有手续费标准,也绝不是无章可循。银行卡异地消费最高手续费是1%,而银行卡在商家消费,或商家的预付卡都不向消费者收费,“一卡通”也起码应该参照央行的有关标准,5.5%有何而来?有空可钻就可以无法无天?再有,“一卡通”方面称只要发卡方与签约商户谈妥了就想收多少收多少,这更是诡辩的理由。发卡方与商户谈妥,只能限于“合约”他们两者之间的关系,怎么有权利“合谋”向第三方要钱?而且大有“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之势?

  表面看来“一卡通”改变了设计的初衷,实际上在设计之初就是一个圈套,等到把众多的消费者都“圈”进来“套”牢了就撕去慈善面孔原形毕露了。“一卡通”“卡”住了消费者不得不乖乖掏钱,为自己打开一条疯狂敛财的“通”路。只是,小聪明掩饰大愚昧,本来发卡方只向商家收费就利润不菲,所以银行卡在异地商家消费都不向持卡人手续费,而“一卡通”财迷心窍,在本地商家消费还让消费者付5%,广大消费者是不会为失去诚信的“ 市场化运作自主运营”欺骗行为买账的,大家都来拒绝被“卡”,他们的“通”路也就走到了死路,一“卡”难“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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