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ETC 电子标签收费标准降低
作者:何宝国
时间:2013-02-25 10:13:31
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我省 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电子标签(包括山西快通卡缴费卡一张)收费标准由每台车390元降低为每台车350元。

  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我省 ETC(电 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电子标签(包括山西快通卡缴费卡一张)收费标准由每台车390元降低为每台车350元。

  为了推进我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的建设运营,进一步促进节能减排,改善通行条件,物价部门研究决定降低 ETC 电子标签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为: ETC 电子标签(包括山西快通卡缴费卡一张)由每台车390元降低为每台车350元;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需要补办山西快通卡的,收取工本费每卡40元。物价部门要求,运用不停车收费系统为车主提供服务并收费,应坚持自愿和服务有偿的原则,不得在此项服务中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收费单位还需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依据、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据了解,随着我省高速公路 ETC 系统的不断建设和逐步完善,安装了 ETC 车载电子标签和快通卡的车辆能够在联网高速公路范围内以20公里/小时的车速通过 ETC 专用车道,实现不停车自动交费。 ETC 系统快捷、环保、优先、经济的优越性得到越来越多有车一族的认可, ETC 用户已经超过3万个。目前,我省 ETC 专用车道约200条, ETC 专用车道收费站覆盖率约50%。

上一篇:河北:将全面加快高速公路智能化、信息化建设 下一篇:芜湖:“智慧城市”开启美好新生活